(通航通〔2022〕0062号)南通港绿色综合服务区等水下地形测量航行通告
发布日期:2022-04-18 08:2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船舶:

建设单位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将在南通港绿色综合服务区、绿色配套基地和船舶应急维修待泊锚地开展水下地形测量作业,现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2年3月23日至3月29日,每日0800时至1700时。

二、作业水域

(一)南通港绿色综合服务区(绿色航运服务站和绿色船民服务站)长度550m,宽度520m由下列4个点围成的水域范围内:

A 32°01'11.14"N,120°46'11.10"E;

B 32°01'11.14"N,120°46'31.88"E;

C 32°00'54.65"N,120°46'31.88"E;

D 32°00'54.54"N,120°46'11.04"E;

(二)绿色配套基地长度350m,宽度340m由下列4个点围成的水域范围内:

A 31°59'12.83"N,120°50'33.11"E;

B 31°59'03.54"N,120°50'42.45"E;

C 31°58'56.89"N,120°50'34.04"E;

D 31°59'06.32"N,120°50'24.66"E;

 (三)船舶应急维修待泊锚地平均长度2500m,平均宽度550m,由下列4个点和江堤围成的水域范围内:

A 31°58'37.39"N,120°50'06.87"E;

B 31°57'35.20"N,120°51'08.70"E;

C 31°57'20.31"N,120°50'45.84"E;

D 31°58'12.94"N,120°49'53.58"E;

三、作业船舶

作业单位:南通市江海测绘院有限公司;

作业船舶:龙闯668、江苏三航工788。

四、作业内容

本工程主要在上述施工水域开展水下地形测量作业。

五、注意事项

1.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作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和防污染措施。

2.作业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核定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和警戒,开启AIS,保持甚高频值守,主动发布信息,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与过往船舶统一会让意图。

3.如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情况,船舶应停止作业,及早选择安全水域停泊,落实各项安全和应急处置措施。

4.过往船舶通过施工水域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提前联系统一会让意图,保持安全距离缓速通过。

5.航经作业水域的船舶可通过VHF06频道与施工船舶联系,也可通过VHF11频道或电话(0513-81150062)与南通海事局水上交通管理中心联系。

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附件:施工示意图(13).pdf

 

 

南通海事局

2022年3月22日


编辑:(南通海事局政务中心
信息来源:南通局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航通〔2022〕0062号)南通港绿色综合服务区等水下地形测量航行通告

来源:南通局    时间:2022-04-18 08:21

各有关单位、船舶:

建设单位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将在南通港绿色综合服务区、绿色配套基地和船舶应急维修待泊锚地开展水下地形测量作业,现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2年3月23日至3月29日,每日0800时至1700时。

二、作业水域

(一)南通港绿色综合服务区(绿色航运服务站和绿色船民服务站)长度550m,宽度520m由下列4个点围成的水域范围内:

A 32°01'11.14"N,120°46'11.10"E;

B 32°01'11.14"N,120°46'31.88"E;

C 32°00'54.65"N,120°46'31.88"E;

D 32°00'54.54"N,120°46'11.04"E;

(二)绿色配套基地长度350m,宽度340m由下列4个点围成的水域范围内:

A 31°59'12.83"N,120°50'33.11"E;

B 31°59'03.54"N,120°50'42.45"E;

C 31°58'56.89"N,120°50'34.04"E;

D 31°59'06.32"N,120°50'24.66"E;

 (三)船舶应急维修待泊锚地平均长度2500m,平均宽度550m,由下列4个点和江堤围成的水域范围内:

A 31°58'37.39"N,120°50'06.87"E;

B 31°57'35.20"N,120°51'08.70"E;

C 31°57'20.31"N,120°50'45.84"E;

D 31°58'12.94"N,120°49'53.58"E;

三、作业船舶

作业单位:南通市江海测绘院有限公司;

作业船舶:龙闯668、江苏三航工788。

四、作业内容

本工程主要在上述施工水域开展水下地形测量作业。

五、注意事项

1.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作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和防污染措施。

2.作业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核定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和警戒,开启AIS,保持甚高频值守,主动发布信息,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与过往船舶统一会让意图。

3.如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情况,船舶应停止作业,及早选择安全水域停泊,落实各项安全和应急处置措施。

4.过往船舶通过施工水域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提前联系统一会让意图,保持安全距离缓速通过。

5.航经作业水域的船舶可通过VHF06频道与施工船舶联系,也可通过VHF11频道或电话(0513-81150062)与南通海事局水上交通管理中心联系。

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附件:施工示意图(13).pdf

 

 

南通海事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