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事局2022年二季度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
发布日期:2022-08-09 18:44 浏览次数:


2022年二季度,南通海事局按照江苏海事局“全面实现江苏海事二次飞跃战略突破”前进方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事故预防预控和动态执法工作要点,结合季节性安全管理,圆满完成了“清明”、“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南通辖区二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如下:

一、2022年二季度事故情况

(一)二季度水上交通事故概况

2022年二季度,我局共立案调查水上交通事故2件,均为一般等级(事故。按照事故类型统计,全部为碰撞事故,事故造成2艘船舶沉没,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水体污染。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总数增加1件,上升100%;沉船艘次增加1艘,上升100%;死亡/失踪人数持平,均为零。

(二)事故分类统计对比

1.按事故等级统计

2022年二季度,我局共立案调查水上交通事故2件,均为一般等级(事故。按照事故等级与去年同期对比图表如下:

 

同期

对比

小事故

一般

较大

重大

特别重大

合计

沉船

艘次

人员伤亡

2021年二季度

1

0

0

0

0

1

1

0

2022年二季度

2

0

0

0

0

2

2

0

为去年同期百分比

200%

持平

持平

持平

持平

200%

200%

持平

 

2.按事故种类统计

按照事故类型统计,碰撞事故2件。与去年同期对比如下:

    种类

季度

碰撞

触碰

搁浅

总计

沉船艘次

死亡失踪人数

2021年二季度

1

0

0

1

1

0

2022年二季度

2

0

0

2

2

0

为去年同期百分比

200%

持平

持平

200%

200%

持平

 

3.按船舶航区统计

二季度,南通辖区发生的2件事故中,按照船舶航区统计,内河航行船舶发生事故1件,国内海上航行船舶发生事故1件。

航区

内河航行船舶

国内海上航行船舶

合计

数量

1

1

2

所占

百分比

50%

50%

100%

二、航行通(警)告发布情况

2022年二季度,我局共发布航行通告72份,航行通告发布差错率为零。航行通告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多渠道发布,多途径传递

一是将航行通告打印并在VTS中心留存,确保值班人员了解最新的通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通过VHF向船舶及时发布安全信息,适时实施交通组织;二是通过智慧长江监管平台将作业信息与航行通告一并流转,以便属地海事处和执法大队及时掌握、对外宣传;三是通过中国海事局外网、江苏海事局外网、南通海事局内外网等方式发布,以便社会各界及时查阅。

(二)多角度宣传,全方位覆盖

我局大动态、政务中心在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及海事行政报备过程中,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建设、施工和作业单位提前主动申请发布航行通告,进一步提高相关方的主动发布意识和提前发布意识。

三、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一)提升海上安全监管水平,全力服务向海发展新格局。

一是强化沿海通航安全监管。推动南通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市级层面安全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南通市长江和海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深入推进沿海商渔共治专项治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南通沿海水域“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创新制定《南通沿海商渔船防碰撞航行指南》,商渔船防碰撞安全监管工作获南通市委王晖书记批示肯定加强游艇安全监管工作,整治非法下水、非法参与海上垂钓、旅游休闲等经营活动,顺利迎接江苏省安全生产第六督导组沿海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二是服务大通州湾蓬勃起势。指导通州湾三港池1#-3#码头改建、网仓洪10万吨级航道(二阶段)工程等5个项目水上交通安全条件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推动地方政府加快通州湾进港航道5万吨级双向通航及配套锚地建设研究。联合连云港航标处对三夹沙南航道、小庙洪航道上延段、吕四环抱式港池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专用航标开展技术审查,指导完成效能及通航验收并正式对外启用。保障通州湾三港池“2+1”码头顺利建设,维护中天钢铁海港码头安全接靠5万吨级散货船,并于6月完成码头通航安全技术参数备案,通州湾新出海口加速崛起,迈入5万吨级大港行列。

三是科学提升水上应急能力。开展南通沿海避风资源研究,形成《南通海事局关于推进沿海避风港池建设和相关手续完善的报告》报南通市政府,推动近海锚地、避风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上日程。代南通市政府制定省内首个市级层面《加强全市水上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水上应急救援体系。联合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主办2022年南通市长江渡运安全生产月演习系列活动,指导海上风电运维作业直升机应急救援大练兵取得圆满成功,进一步完善多部门、海陆空协作联动救援机制。

(二)深化全要素大交管建设,推进交管港调融合一体化。

一是实现全要素一体化管理。全面运行南通海事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健全海上“两中心”运行机制,印发《南通海上(通州湾)港航调度中心内部运行管理指南(试行)》,对外公告南通海上(通州湾)港航调度管理规则和诚信管理办法,优化“海事交通管理+政府港航调度”模式。常态化组织召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动态业务暨新型监管机制日例会,持续推动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动态业务工作提质增效。整合南通沿海港口环境、通航要素、水文气象、应急搜救、港航企业等信息要素,建成沿海信息数据动态资源库。将沿海港航企业信息纳入港调平台统一管理,对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等全周期计划科学统一编排,实现用户“一次申报”获得“全程服务”。

二是推进全业务一体化协同。构建“1+N”横向联动协同机制,与渔业、水利、海警、航保、救捞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恶劣天气联动联防、事故险情联合救助、重点违法行为协同打击等。协调CAPE型船舶“直进直靠、直离直出”。联合水利等部门开展苏沪长江水域联合清江行动,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江执法行动,推进长江禁渔工作。

三是通航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充分发挥全要素大交管智慧化监管效能,助力船舶海工装备迅猛发展,精心组织维护中远海运川崎、象屿船厂、海新船务等船舶制造企业新造船试航,服务沿江沿海水工工程顺利施工。做好江苏凤城-梅里500千伏线路长江大跨越施工期间水上临时交通管制。保障海太过江通道水上勘察圆满收官,服务张靖皋长江大桥正式开工,为开创南通“八龙过江”新格局担当先锋。支持“润通吊稍1号”进驻如皋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绿色航运发展脚步更实。服务全球最大的140米级打桩船“一航津桩”轮顺利交付,保障首艘民企高端海工油气平台在南通沿海顺利下水。

(三)强化风电运维监管研究,打造风电安全监管新示范。

一是深化风电运维监管设计。推动地方政府正式运行省内沿海首套水上交通安全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如东海上风电运维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海上安全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印发《海上风电监管示范先锋建设2022年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风电安全监管示范先锋建设,积极破解沿海新业态下全国性的安全监管难题。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开展南通沿海风电运维船舶专项研究,着力推动从船舶检验层面明确“风电运维船”船舶类型,进一步制定相应监管标准。多次开展风电运维船属性及管理措施内部研究,确定了运维管理“定船、定人、定点、定航线”“四定”管理举措,创新制定《如东海上风电场航行指南》,进一步破解风电场海域船舶航行无序的困局。

二是健全运维安全管理制度。研究编制《南通海上风电场业主单位营运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主体责任工作指南》《南通海上风电场营运期海事安全与防污染监管工作指南》,明确海事监管标准、要求,指导风电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出台《如东县海上风电安全监管领域联动治理办法》、全国首部县级风电运维安全管理规定《如东县海上风电运维安全管理规定(暂行)》,从制度层面为风电运维管理提供创新性、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的管理路径。推动风电业主单位签订信用承诺书,建立“一企业一清单”,建成“一船舶一档案”,制定风电隐患清单,强化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督促整改隐患。

(四)全面巩固集中攻坚成果,高效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更新印发《南通海事局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安全工作责任48项,局领导带队开展督查检查,派发任务13项,督促整改问题12项。制定《以“制度化管理、实时化监控、自动化阻隔、现代化救援”为路径全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施方案》。结合“百团进百万企千万员工”活动,局主要负责人为辖区49家航运公司负责人开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宣讲。

二是深化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防范化解长江南通段和海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更新《2022年南通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深入细致排查风险78项,动态更新隐患数据库,新排查隐患7个,销号隐患7个,重大隐患持续清零。印发《关于长江通吕河口附近水域船舶横越风险管控方案》,将崇川快反处置中心前移至河口,正式运行通吕河口水上快反中心,创新实施“1234”工作法,建设智能卡口,研究开发锚地智管平台,制定《防范长江#29-#32浮船舶横越风险VTS监管服务工作手册》,实施“一河口一策”“一锚地一策”“一停泊区一策”“一渡一策”,分时分区分类规范船舶横越航路航法,联合交通、船闸、码头等单位实施信用惩戒,精准管控横越风险。

三是深入推进各项整治行动。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开展船籍港内河船舶点验27艘,查处1艘,加强自卸砂船监管,联合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4次。打造内港池安全和防污染建设示范样板聚焦党建引领,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推动港池管理标准化、规范化运行。聚焦科技运用,坚持“人防+技防”“电子+现场”监管手段相结合,持续强化科技化装备在内港池管理中的应用。深化“三无”船长效治理,推动市政府出台《南通市加强联动常态化整治沿海“三无”船舶工作方案》,将沿海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对辖区21处非通航河口全部实施物理隔断,查处“三无”船舶15艘(推动拆解6艘、上岸处置3艘、强制扣押6艘)。强化进江海船安全管理,建立失控进江海船数据库,开展核查曾失控海轮78次,对2艘失控进江海船落实“3个100%”要求推进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常态化开展二季度全辖区集中核查3次,深化信用监管,成立攻坚专班推动辖区登记和体系管理船舶无线电证照整改97艘次,持证合格率达100%。加强桥梁防碰撞隐患治理,完善辖区桥梁“一桥一档”,制定“一桥一策”,完成3座桥梁桥区水域划定研究,全面消除6项隐患,规范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秩序。

四、VTS覆盖水域服务、监管情况及效果评估

二季度,中心充分利用智慧长江CCTV、船讯网、风电智能监管平台等手段对现场开展监管。一是利用CCTV查处未按规定备锚了头、淌航等行为,重点利用CCTV对夜间砂石码头进行巡查,严禁非法作业。二是利用风电智能监管平台对准入风电场作业船舶进行核查,每日将核查情况发送至如东处,由如东处对问题进行核实,将结果反馈至中心,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利用船讯网对“黑名单”船舶进行核实,并联动海事处进行重点关注。

据统计,2022年二季度,VTS中心接收船舶报告45336艘次;跟踪船舶5738艘次;信息服务62430次;交通组织10458次;重点船舶监控5794艘次。

五、辖区通航安全存在问题分析

(一)内河小型船舶仍是监管难点。

内河小型船舶普遍存在船员安全意识薄弱、船员综合素质不高和船舶技术状况差等情况,特别在强对流天气、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时,个别船舶冒险航行带来较大安全风险隐患。

(二)横越行为管控仍是监管重点。

 南通辖区“南锚北港”的实际情况,决定了船舶横越频繁,加上辖区客汽渡船舶频繁往返长江南北两岸,与顺航道行驶船舶会遇频繁,特别是长江#28-#31浮附近水域,该水域通航要素多,船舶密度大,交通流复杂,船舶在此水域横越风险较大。

(三)南通沿海安全监管风险依然存在。

海上渔船与沿海施工船舶、运输船舶、风电运维船舶之间的碰撞风险较大。部分人员使用游艇、快艇、浮子筏、橡皮艇等进行海钓经营的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沿海疏浚砂土含水量高,采用船舶出运的过程中容易形成自由液面,易引发船舶横倾倾覆事故。

(四)长期停泊船舶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南通港2号锚地存在多艘长期停泊内河船舶,沿海现有21艘没有施工作业计划长期停泊船舶,部分支腿平台撤离周期长、费用高,建设施工单位还存在不愿撤、不想撤等侥幸心理。这些长期停泊船舶在强对流天气、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下,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做好台风影响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船回港,人上岸”总体要求,落实《南通沿海海域防抗台风船舶撤离方案》,提早组织沿海船舶撤离。组织制定沿海防台“一锚地一策”“一码头一策”,落实落细码头、锚地、船舶防台措施。指导海上施工、风电业主等单位建立海上施工、风电运维船舶防台“一船一策”,落实每艘船舶的避风地点、撤离路线和分级响应要求。实行海上船舶动态日通报制度。督促21艘无作业计划且长期停泊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落实有效措施,将船舶拖离至安全水域避风。加强锚地安全监管,加强台风预警信息宣贯,提前组织锚地船舶在台风影响来临前,有序撤离至内港池和安全水域,检查督促码头靠泊船舶各项防台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扎实开展恶劣天气防抗工作。

针对南通辖区强对流天气时间短、来的快、局部性强、风向不定的特点,提级实施交通管制,在江苏海事局统一协调下,加强与张家港、常熟海事等兄弟单位联防联控。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互通,提前做好极端恶劣天气预警,检查督促码头、船舶落实好各项防抗措施。加强与市防指密切沟通,强化现场监管与现场宣传工作,各快反单元提前与码头、轮渡、锚地等相关单位做好防汛宣传以及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三)加强横越行为的风险管控。

持续优化通吕河口附近水域“1233”横越船舶风险管控工作法,实施“一河口一策”“一锚地一策”“一停泊区一策”。出台福北水道进出港池船舶横越风险防范方案,实施“一港池一策”“上行掉头横越法”。突出船舶进出河口、港池、锚地、停泊区、专用航道及船舶靠离泊、横越主航道等重点行为管控,源头管控横越船舶,规范船舶横越行为。

(四)强化港池内水域管理。

将港口配套服务船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未经报备从事港口配套经营活动、违规载运危险品、未落实禁限航管理要求、擅自搭靠外轮、船舶配员不足、违反定线制规定强行横越、未按规定高频值守、船上人员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等行为,落实信用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港口配套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行为。

(五)做好商渔船防碰撞工作。

8月1日起,休渔期结束部分渔船将陆续出海开捕,易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沿海海事处要进一步深化开展“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联合渔政、公安等部门强化联合执法,加强商渔船防碰撞警示教育,督促指导渔民加强对沿海航路航法和相关法规的学习掌握,督促商船学习掌握沿海渔船作业区域和作业习惯特点,加强商渔船信息互通,不定期开展联合巡航,持续做好商渔船防碰撞工作。

(六)做好海上施工和运维船舶管理。

加强施工水域现场作业检查,督促业主单位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严厉查处未许可先施工、超时限超范围施工、许可证外船舶参与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大风等恶劣天气气象信息的收集,恶劣天气影响前,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撤离施工船舶和人员,确保施工作业安全。积极推动运维船舶登乘码头、进出航道规划与建设。督促风电建设运营单位建立船员及作业人员签派制、实施运维船舶统一登乘点上下船,要求其实施海上风电自主管理平台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自主掌握风电场每日工作动态、船舶及船员出行动态等。

(七)强化危险品船管控。

要求日最高预报气温达35℃以上的高温天气,当日1000时至1600时暂停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当出现雷电天气或现场风力达到7级及以上,暂停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装卸、船舶洗舱、油污水接收、供受油等作业;装卸闭杯闪点低于28℃的危化品选择气温较低时段作业,并采取喷淋等降温措施。船长150米以上的船舶和5000载重吨以上的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避免夜间(每日22:00时至次日05:00时)靠离泊作业。

(八)加强进江海船监管。

督促航运公司安排船况佳、操纵性能好的海船和长江航行经验丰富的船员驾驶船舶进江。进江海轮载货量原则上不超过每马力4吨,主机功率低于8000马力的肥大型散货船(船长180米至225米)要适当减少载货量,留有足够的储备功率,确保船舶在通航分道内逆流最低航速不得低于4节,顺流最低航速不得低于6节。按《长江干线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辅助作业拖轮配备标准》要求使用辅助作业拖轮。


编辑:(南通海事局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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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事局2022年二季度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

来源:南通局    时间:2022-08-09 18:44


2022年二季度,南通海事局按照江苏海事局“全面实现江苏海事二次飞跃战略突破”前进方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事故预防预控和动态执法工作要点,结合季节性安全管理,圆满完成了“清明”、“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南通辖区二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如下:

一、2022年二季度事故情况

(一)二季度水上交通事故概况

2022年二季度,我局共立案调查水上交通事故2件,均为一般等级(事故。按照事故类型统计,全部为碰撞事故,事故造成2艘船舶沉没,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水体污染。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总数增加1件,上升100%;沉船艘次增加1艘,上升100%;死亡/失踪人数持平,均为零。

(二)事故分类统计对比

1.按事故等级统计

2022年二季度,我局共立案调查水上交通事故2件,均为一般等级(事故。按照事故等级与去年同期对比图表如下:

 

同期

对比

小事故

一般

较大

重大

特别重大

合计

沉船

艘次

人员伤亡

2021年二季度

1

0

0

0

0

1

1

0

2022年二季度

2

0

0

0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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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去年同期百分比

200%

持平

持平

持平

持平

200%

200%

持平

 

2.按事故种类统计

按照事故类型统计,碰撞事故2件。与去年同期对比如下:

    种类

季度

碰撞

触碰

搁浅

总计

沉船艘次

死亡失踪人数

2021年二季度

1

0

0

1

1

0

2022年二季度

2

0

0

2

2

0

为去年同期百分比

200%

持平

持平

200%

200%

持平

 

3.按船舶航区统计

二季度,南通辖区发生的2件事故中,按照船舶航区统计,内河航行船舶发生事故1件,国内海上航行船舶发生事故1件。

航区

内河航行船舶

国内海上航行船舶

合计

数量

1

1

2

所占

百分比

50%

50%

100%

二、航行通(警)告发布情况

2022年二季度,我局共发布航行通告72份,航行通告发布差错率为零。航行通告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多渠道发布,多途径传递

一是将航行通告打印并在VTS中心留存,确保值班人员了解最新的通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通过VHF向船舶及时发布安全信息,适时实施交通组织;二是通过智慧长江监管平台将作业信息与航行通告一并流转,以便属地海事处和执法大队及时掌握、对外宣传;三是通过中国海事局外网、江苏海事局外网、南通海事局内外网等方式发布,以便社会各界及时查阅。

(二)多角度宣传,全方位覆盖

我局大动态、政务中心在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及海事行政报备过程中,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建设、施工和作业单位提前主动申请发布航行通告,进一步提高相关方的主动发布意识和提前发布意识。

三、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一)提升海上安全监管水平,全力服务向海发展新格局。

一是强化沿海通航安全监管。推动南通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市级层面安全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南通市长江和海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深入推进沿海商渔共治专项治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南通沿海水域“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创新制定《南通沿海商渔船防碰撞航行指南》,商渔船防碰撞安全监管工作获南通市委王晖书记批示肯定加强游艇安全监管工作,整治非法下水、非法参与海上垂钓、旅游休闲等经营活动,顺利迎接江苏省安全生产第六督导组沿海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二是服务大通州湾蓬勃起势。指导通州湾三港池1#-3#码头改建、网仓洪10万吨级航道(二阶段)工程等5个项目水上交通安全条件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推动地方政府加快通州湾进港航道5万吨级双向通航及配套锚地建设研究。联合连云港航标处对三夹沙南航道、小庙洪航道上延段、吕四环抱式港池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专用航标开展技术审查,指导完成效能及通航验收并正式对外启用。保障通州湾三港池“2+1”码头顺利建设,维护中天钢铁海港码头安全接靠5万吨级散货船,并于6月完成码头通航安全技术参数备案,通州湾新出海口加速崛起,迈入5万吨级大港行列。

三是科学提升水上应急能力。开展南通沿海避风资源研究,形成《南通海事局关于推进沿海避风港池建设和相关手续完善的报告》报南通市政府,推动近海锚地、避风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上日程。代南通市政府制定省内首个市级层面《加强全市水上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水上应急救援体系。联合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主办2022年南通市长江渡运安全生产月演习系列活动,指导海上风电运维作业直升机应急救援大练兵取得圆满成功,进一步完善多部门、海陆空协作联动救援机制。

(二)深化全要素大交管建设,推进交管港调融合一体化。

一是实现全要素一体化管理。全面运行南通海事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健全海上“两中心”运行机制,印发《南通海上(通州湾)港航调度中心内部运行管理指南(试行)》,对外公告南通海上(通州湾)港航调度管理规则和诚信管理办法,优化“海事交通管理+政府港航调度”模式。常态化组织召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动态业务暨新型监管机制日例会,持续推动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动态业务工作提质增效。整合南通沿海港口环境、通航要素、水文气象、应急搜救、港航企业等信息要素,建成沿海信息数据动态资源库。将沿海港航企业信息纳入港调平台统一管理,对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等全周期计划科学统一编排,实现用户“一次申报”获得“全程服务”。

二是推进全业务一体化协同。构建“1+N”横向联动协同机制,与渔业、水利、海警、航保、救捞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恶劣天气联动联防、事故险情联合救助、重点违法行为协同打击等。协调CAPE型船舶“直进直靠、直离直出”。联合水利等部门开展苏沪长江水域联合清江行动,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江执法行动,推进长江禁渔工作。

三是通航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充分发挥全要素大交管智慧化监管效能,助力船舶海工装备迅猛发展,精心组织维护中远海运川崎、象屿船厂、海新船务等船舶制造企业新造船试航,服务沿江沿海水工工程顺利施工。做好江苏凤城-梅里500千伏线路长江大跨越施工期间水上临时交通管制。保障海太过江通道水上勘察圆满收官,服务张靖皋长江大桥正式开工,为开创南通“八龙过江”新格局担当先锋。支持“润通吊稍1号”进驻如皋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绿色航运发展脚步更实。服务全球最大的140米级打桩船“一航津桩”轮顺利交付,保障首艘民企高端海工油气平台在南通沿海顺利下水。

(三)强化风电运维监管研究,打造风电安全监管新示范。

一是深化风电运维监管设计。推动地方政府正式运行省内沿海首套水上交通安全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如东海上风电运维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海上安全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印发《海上风电监管示范先锋建设2022年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风电安全监管示范先锋建设,积极破解沿海新业态下全国性的安全监管难题。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开展南通沿海风电运维船舶专项研究,着力推动从船舶检验层面明确“风电运维船”船舶类型,进一步制定相应监管标准。多次开展风电运维船属性及管理措施内部研究,确定了运维管理“定船、定人、定点、定航线”“四定”管理举措,创新制定《如东海上风电场航行指南》,进一步破解风电场海域船舶航行无序的困局。

二是健全运维安全管理制度。研究编制《南通海上风电场业主单位营运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主体责任工作指南》《南通海上风电场营运期海事安全与防污染监管工作指南》,明确海事监管标准、要求,指导风电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出台《如东县海上风电安全监管领域联动治理办法》、全国首部县级风电运维安全管理规定《如东县海上风电运维安全管理规定(暂行)》,从制度层面为风电运维管理提供创新性、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的管理路径。推动风电业主单位签订信用承诺书,建立“一企业一清单”,建成“一船舶一档案”,制定风电隐患清单,强化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督促整改隐患。

(四)全面巩固集中攻坚成果,高效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更新印发《南通海事局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安全工作责任48项,局领导带队开展督查检查,派发任务13项,督促整改问题12项。制定《以“制度化管理、实时化监控、自动化阻隔、现代化救援”为路径全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施方案》。结合“百团进百万企千万员工”活动,局主要负责人为辖区49家航运公司负责人开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宣讲。

二是深化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防范化解长江南通段和海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更新《2022年南通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深入细致排查风险78项,动态更新隐患数据库,新排查隐患7个,销号隐患7个,重大隐患持续清零。印发《关于长江通吕河口附近水域船舶横越风险管控方案》,将崇川快反处置中心前移至河口,正式运行通吕河口水上快反中心,创新实施“1234”工作法,建设智能卡口,研究开发锚地智管平台,制定《防范长江#29-#32浮船舶横越风险VTS监管服务工作手册》,实施“一河口一策”“一锚地一策”“一停泊区一策”“一渡一策”,分时分区分类规范船舶横越航路航法,联合交通、船闸、码头等单位实施信用惩戒,精准管控横越风险。

三是深入推进各项整治行动。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开展船籍港内河船舶点验27艘,查处1艘,加强自卸砂船监管,联合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4次。打造内港池安全和防污染建设示范样板聚焦党建引领,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推动港池管理标准化、规范化运行。聚焦科技运用,坚持“人防+技防”“电子+现场”监管手段相结合,持续强化科技化装备在内港池管理中的应用。深化“三无”船长效治理,推动市政府出台《南通市加强联动常态化整治沿海“三无”船舶工作方案》,将沿海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对辖区21处非通航河口全部实施物理隔断,查处“三无”船舶15艘(推动拆解6艘、上岸处置3艘、强制扣押6艘)。强化进江海船安全管理,建立失控进江海船数据库,开展核查曾失控海轮78次,对2艘失控进江海船落实“3个100%”要求推进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常态化开展二季度全辖区集中核查3次,深化信用监管,成立攻坚专班推动辖区登记和体系管理船舶无线电证照整改97艘次,持证合格率达100%。加强桥梁防碰撞隐患治理,完善辖区桥梁“一桥一档”,制定“一桥一策”,完成3座桥梁桥区水域划定研究,全面消除6项隐患,规范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秩序。

四、VTS覆盖水域服务、监管情况及效果评估

二季度,中心充分利用智慧长江CCTV、船讯网、风电智能监管平台等手段对现场开展监管。一是利用CCTV查处未按规定备锚了头、淌航等行为,重点利用CCTV对夜间砂石码头进行巡查,严禁非法作业。二是利用风电智能监管平台对准入风电场作业船舶进行核查,每日将核查情况发送至如东处,由如东处对问题进行核实,将结果反馈至中心,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利用船讯网对“黑名单”船舶进行核实,并联动海事处进行重点关注。

据统计,2022年二季度,VTS中心接收船舶报告45336艘次;跟踪船舶5738艘次;信息服务62430次;交通组织10458次;重点船舶监控5794艘次。

五、辖区通航安全存在问题分析

(一)内河小型船舶仍是监管难点。

内河小型船舶普遍存在船员安全意识薄弱、船员综合素质不高和船舶技术状况差等情况,特别在强对流天气、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时,个别船舶冒险航行带来较大安全风险隐患。

(二)横越行为管控仍是监管重点。

 南通辖区“南锚北港”的实际情况,决定了船舶横越频繁,加上辖区客汽渡船舶频繁往返长江南北两岸,与顺航道行驶船舶会遇频繁,特别是长江#28-#31浮附近水域,该水域通航要素多,船舶密度大,交通流复杂,船舶在此水域横越风险较大。

(三)南通沿海安全监管风险依然存在。

海上渔船与沿海施工船舶、运输船舶、风电运维船舶之间的碰撞风险较大。部分人员使用游艇、快艇、浮子筏、橡皮艇等进行海钓经营的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沿海疏浚砂土含水量高,采用船舶出运的过程中容易形成自由液面,易引发船舶横倾倾覆事故。

(四)长期停泊船舶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南通港2号锚地存在多艘长期停泊内河船舶,沿海现有21艘没有施工作业计划长期停泊船舶,部分支腿平台撤离周期长、费用高,建设施工单位还存在不愿撤、不想撤等侥幸心理。这些长期停泊船舶在强对流天气、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下,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做好台风影响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船回港,人上岸”总体要求,落实《南通沿海海域防抗台风船舶撤离方案》,提早组织沿海船舶撤离。组织制定沿海防台“一锚地一策”“一码头一策”,落实落细码头、锚地、船舶防台措施。指导海上施工、风电业主等单位建立海上施工、风电运维船舶防台“一船一策”,落实每艘船舶的避风地点、撤离路线和分级响应要求。实行海上船舶动态日通报制度。督促21艘无作业计划且长期停泊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落实有效措施,将船舶拖离至安全水域避风。加强锚地安全监管,加强台风预警信息宣贯,提前组织锚地船舶在台风影响来临前,有序撤离至内港池和安全水域,检查督促码头靠泊船舶各项防台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扎实开展恶劣天气防抗工作。

针对南通辖区强对流天气时间短、来的快、局部性强、风向不定的特点,提级实施交通管制,在江苏海事局统一协调下,加强与张家港、常熟海事等兄弟单位联防联控。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互通,提前做好极端恶劣天气预警,检查督促码头、船舶落实好各项防抗措施。加强与市防指密切沟通,强化现场监管与现场宣传工作,各快反单元提前与码头、轮渡、锚地等相关单位做好防汛宣传以及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三)加强横越行为的风险管控。

持续优化通吕河口附近水域“1233”横越船舶风险管控工作法,实施“一河口一策”“一锚地一策”“一停泊区一策”。出台福北水道进出港池船舶横越风险防范方案,实施“一港池一策”“上行掉头横越法”。突出船舶进出河口、港池、锚地、停泊区、专用航道及船舶靠离泊、横越主航道等重点行为管控,源头管控横越船舶,规范船舶横越行为。

(四)强化港池内水域管理。

将港口配套服务船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未经报备从事港口配套经营活动、违规载运危险品、未落实禁限航管理要求、擅自搭靠外轮、船舶配员不足、违反定线制规定强行横越、未按规定高频值守、船上人员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等行为,落实信用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港口配套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行为。

(五)做好商渔船防碰撞工作。

8月1日起,休渔期结束部分渔船将陆续出海开捕,易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沿海海事处要进一步深化开展“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联合渔政、公安等部门强化联合执法,加强商渔船防碰撞警示教育,督促指导渔民加强对沿海航路航法和相关法规的学习掌握,督促商船学习掌握沿海渔船作业区域和作业习惯特点,加强商渔船信息互通,不定期开展联合巡航,持续做好商渔船防碰撞工作。

(六)做好海上施工和运维船舶管理。

加强施工水域现场作业检查,督促业主单位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严厉查处未许可先施工、超时限超范围施工、许可证外船舶参与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大风等恶劣天气气象信息的收集,恶劣天气影响前,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撤离施工船舶和人员,确保施工作业安全。积极推动运维船舶登乘码头、进出航道规划与建设。督促风电建设运营单位建立船员及作业人员签派制、实施运维船舶统一登乘点上下船,要求其实施海上风电自主管理平台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自主掌握风电场每日工作动态、船舶及船员出行动态等。

(七)强化危险品船管控。

要求日最高预报气温达35℃以上的高温天气,当日1000时至1600时暂停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当出现雷电天气或现场风力达到7级及以上,暂停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装卸、船舶洗舱、油污水接收、供受油等作业;装卸闭杯闪点低于28℃的危化品选择气温较低时段作业,并采取喷淋等降温措施。船长150米以上的船舶和5000载重吨以上的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避免夜间(每日22:00时至次日05:00时)靠离泊作业。

(八)加强进江海船监管。

督促航运公司安排船况佳、操纵性能好的海船和长江航行经验丰富的船员驾驶船舶进江。进江海轮载货量原则上不超过每马力4吨,主机功率低于8000马力的肥大型散货船(船长180米至225米)要适当减少载货量,留有足够的储备功率,确保船舶在通航分道内逆流最低航速不得低于4节,顺流最低航速不得低于6节。按《长江干线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辅助作业拖轮配备标准》要求使用辅助作业拖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