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事局航行通告
镇航通〔2022〕0099号
各有关单位、船舶:
镇江市振兴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凯达鸿舟”轮定于2022年9月9日从镇江市振兴海洋船厂码头启航到浙江花鸟山水域进行试航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船舶类型:多用途船,总长143.70M,型宽23.96M,型深13.80M,前吃水4.5M,后吃水5.0M,总吨15039,净吨8421,主机功率4400KW,水面以上最大高度20M。
二、航经水域和时间
9月9日(开航)
0730 从镇江市振兴海洋船厂码头启航;
1700 到白茆沙锚地抛锚;
9月10日
0800 从白茆沙锚地起锚开航;
1020 驶出长江太仓段。
9月11日(返航)
1230 驶入长江太仓段;
1400 到白茆沙锚地抛锚;
9月12日
0500 从白茆沙锚地起锚开航;
1800 返回镇江市振兴海洋船厂码头靠泊。
三、船上联系方式
随船联系人:俞建寿(试航船长),联系电话:13600816166。
四、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等航路规定,按要求显示信号,保持AIS正常开启;
(二)试航船舶航经桥区、VTS报告线和交通管制区等水域,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三)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前不得进行效用试验和任何有碍航行安全的设备调试;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和开始效用试验时,应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四)试航船舶应在VHF规定频道加强值守和与过往船舶的联络;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间距,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五)试航船舶如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应停止试航,并尽快转移至安全水域停泊;
(六)试航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特此通告。
镇江海事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