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山海事处统筹推进做好油码头油气回收工作
发布日期:2023-01-20 09:2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江苏海事局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推进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海事函〔2023〕13号)要求,近日来,长山海事处多措并举,统筹推进辖区各油码头油气回收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微信群、现场走访等方式积极向码头宣贯油气回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辖区各码头了解掌握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并从经济效益提升及码头责任主体绿色环保理念上进行宣贯,积极推进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和回收油品资源化定向利用。

二是摸底调研辖区油气回收装置安装现状。根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GB∕T 50759-2022)、《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20)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核查辖区符合油气回收码头企业以及油气回收技术应用后的经济收益,督促码头按照要求建设或升级改造油气回收设施,收集码头的改造计划和方案。

三是统筹推进,确定码头安装方案。当前辖区四家油品码头,中石油码头已建好油气回收装置但尚未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中石化1、2号码头油气回收管道已安装到位,预计2023年6月份库区回收能力500立方的油气回收装置和码头平台油气回收系统安装完成,滨江油库码头因油气浓度小于30g/m3不适用码头油气回收装置。

四是跟踪落实,确保油气回收设施安全运营。长山海事处对接码头做好跟踪监管工作,确保码头企业船舶油气回收设施技术条件符合相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建立健全油气回收设施安全作业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风险防控水平,确保油气回收设施安全运营。

编辑:(王志攀
信息来源:江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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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海事处统筹推进做好油码头油气回收工作

来源:江阴局    时间:2023-01-20 09:22

为贯彻落实《江苏海事局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推进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海事函〔2023〕13号)要求,近日来,长山海事处多措并举,统筹推进辖区各油码头油气回收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微信群、现场走访等方式积极向码头宣贯油气回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辖区各码头了解掌握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并从经济效益提升及码头责任主体绿色环保理念上进行宣贯,积极推进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和回收油品资源化定向利用。

二是摸底调研辖区油气回收装置安装现状。根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GB∕T 50759-2022)、《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20)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核查辖区符合油气回收码头企业以及油气回收技术应用后的经济收益,督促码头按照要求建设或升级改造油气回收设施,收集码头的改造计划和方案。

三是统筹推进,确定码头安装方案。当前辖区四家油品码头,中石油码头已建好油气回收装置但尚未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中石化1、2号码头油气回收管道已安装到位,预计2023年6月份库区回收能力500立方的油气回收装置和码头平台油气回收系统安装完成,滨江油库码头因油气浓度小于30g/m3不适用码头油气回收装置。

四是跟踪落实,确保油气回收设施安全运营。长山海事处对接码头做好跟踪监管工作,确保码头企业船舶油气回收设施技术条件符合相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建立健全油气回收设施安全作业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风险防控水平,确保油气回收设施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