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海事局2023年第三季度通航环境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0 10:19 浏览次数:

         一、航路情况

长江太仓段通航水域:浏河水道、白茆沙水道深水航道设标维护水深12.5米(理论最低潮面,下同),推荐航路维护水深5.0米。白茆沙北水道维护水深4.50米。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的通知》(交海〔20211号)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五星旗海轮进出长江太仓港及以下水域强制引航的公告》(2013年第60号),船舶在太仓海事局管辖水域航行执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系特别规定,涉及航行、停泊与避让的其他规定与该规定有冲突时,按该规定执行。相关船舶应执行《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交安监发〔2016〕204号)。

 二、重点水域情况

(一)太仓港集装箱码头作业区(对应长江#6-#8浮)附近水域,船舶靠离泊作业、进出锚地以及横越航道航路频繁。靠离码头、进出锚地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船舶航经该水域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舶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二)太仓武港码头、鑫海码头(对应长江#9-#10浮附近)前沿水域,初落潮时段有大型海轮(15-20万吨级)靠离泊作业,海轮离泊掉头下水航行时,对沿下行通航分道及推荐航路航行船舶构成较大影响。过往船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三)太仓武港码头、万方码头、鑫海码头(对应长江#9-#10浮附近)前沿水域,船舶横越航道航路频繁。靠离码头、进出锚地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船舶航经该水域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舶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四)长江太仓段有太海汽渡渡运,汽渡线位于长江#13浮至长江#14浮之间水域,汽渡船舶横越频繁,且辖区船舶流量大,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五)长江下游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白茆沙整治建筑物助航和警示标志不全。白茆沙整治建筑物由白茆沙头部潜堤、白茆沙北潜堤、白茆沙南潜堤、丁坝和护堤坝组成。目前仅设置警示灯船1艘、灯桩4座、禁航标志6个,与长江上游二期整治建筑物助航和警示标志相比严重不足,部分船员不熟悉该水域通航环境,易导致搁浅、触损等事故,过往船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一)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泊位技术改造工程CJSH-GZ1标段作业项目。施工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施工水域:1#泊位前沿施工水域:顺水流方向1#泊位前沿线向上下游各延伸50m,垂直水流方向码头平台向外200m,以下诸点依次联线围成的: A:N31°34′50.1257″ E121°17′33.0151″; B:N31°34′54.5412″ E121°17′39.1642″; C:N31°35′4.4246″ E121°17′30.2683″; D:N31°35′0.60261″ E121°17′24.1112″;油气回收平台施工水域,主要为混凝土搅拌船占用的水域范围:垂直水流方向拟建油气平台向南北两侧各75m,顺水流方向从引桥向上游200m,以下诸点依次联线围成的: E:N31°34′49.5412″ E121°17′20.9065″; F:N31°34′54.7941″ E121°17′16.4475″; G:N31°34′51.9204″ E121°17′11.8331″; H:N31°34′46.6757″ E121°17′16.2969″水域范围内。

(二)江苏海事局长江干线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改扩建工程太仓浏家港雷达站水工平台后续施工工程。施工单位:中运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时间:2023-6-27至2023-9-30,施工水域:长江#8黑浮北侧、白茆沙导堤内,白茆#1危险水域标北侧约330米附近水域。

(三)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滚装码头工程(先导段)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作业时间:06:00~20:00。施工水域:长江8#红浮南侧,赋桥码头上游、浪港河口下游的以下水域:1.码头:滚装码头先导段码头平台前沿向上游 150m,向下游 50m,向外 150m 的水域范围;2.引桥:1#和2#引桥向外150m,向上游150m,向下游150m水域范围。

(四)玖龙纸业码头引桥船损加固工程。施工单位:无锡市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1月26日(每天0800-1800时)。施工水域:杨林口上游长江3#浮南侧下游,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码头以下诸点联线围成的范围内区域: A:31°35′46.189″N/121°15′57.743″E;B:31°35′55.252″N/121°15′44.267″E;C:31°36′00.306″N/121°16′04.002″E; D:31°35′50.977″N/121°15′36.785″E ;小码头至引桥段(江堤)施工作业范围内区域。 

         四、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由于长江禁止捕鱼,渔船不允许在辖区水域捕鱼,三季度辖区未发现严重非法捕鱼和渔船碍航等情况,联合太仓市渔政执法大队及时处置了一起非法垂钓事件

太仓海事局重视辖区分流砂石船封舱、防超载落实情况,三季度,璜泾海巡执法大队联合辖区各码头成立内河干散货船封舱课题小组并召开研讨会,针对辖区干散货作业区的矿石、煤炭、砂石等大宗货物的封舱的实际困难和难点展开讨论,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巩固渣土运输船、砂石分流船以及白北水道整治“回头看”等专项工作成果。三季度,太仓海事局开展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辖区渣土运输船、砂石分流船等超载运输、未满足封舱要求、未正确开启AIS、超航区航行等违法行为

五、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长江太仓段位于江尾海头,因特殊的地理位置,部分海船在乘潮进江后选择在太仓锚泊宿夜,锚地资源较为紧张。长江#7黑浮至#9黑浮北侧水域锚泊船舶较多,易导致走锚、搁浅事故发生。能见度不良天气影响期间,太仓水域锚泊压力更大。各船舶应提前了解情况,合理安排锚泊计划,避免大量船舶集中抛锚。太仓港锚地实行船舶指定锚泊管理,将锚地划分为若干个锚位,对于申请锚泊的船舶,通过指定锚位的方法,最大限度容纳锚泊船舶。

锚地及停泊区内拟进行靠泊作业船舶应在确定靠泊时间、拟靠泊位清爽后再起锚进行靠泊作业,并按规定报告动态。锚泊船舶应按规定报告并显示信号,加强值班,保持与他船合适安全距离,充分考虑风流影响,密切注意船位变化,防止走锚等意外情况发生。在抛、起锚操作过程中,注意周围船舶动态和风流影响,防止在此过程中与它船发生碰撞事故。

六、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太仓海事局未建有VTS系统,现由南通海事局VTS覆盖。AIS、CCTV等设备运行正常。

七、通航秩序情况

三季度,长江太仓段水域通航秩序总体情况良好。但船舶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超载运输货物、船舶未按规定配员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对辖区通航秩序及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一定影响。相关单位及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以及《197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维护辖区良好通航秩序。

八、气象水文情况

三季度,辖区受高温、雷雨大风等天气影响明显。恶劣天气期间,我局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船舶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早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风、防能见度不良、防碰撞等工作,并将通过VHF、手机短信以及微信等多种方式通报恶劣天气情况,要求船舶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和相关要求,确保安全。

长江#1-#4浮水域,受东南风影响明显,风力5级以上对小型船舶,特别是重载小型船舶的航行安全造成极大影响,请相关船舶提前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避风,不要冒险航行。

长江#9-#11黑浮及其北侧水域,受偏北风影响明显,风力5级以上就会形成较大涌浪,特别是风流相向时,风浪会进一步加大,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长江下游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完成后,致使长江#8浮至长江#11浮之间水域的水流情况变复杂,航经该水域船舶以及在对应水域靠离泊船舶应充分考虑水流对船舶航行、操纵的影响,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九、主要水上交通险情和事故情况

三季度,我局辖区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2起。

1.2023年8月7日1619时许,PRETTY PEACE LIMITED所属的“CALM LAKE”轮(载运甲醇34500吨,自阿曼驶往江苏南京)在长江#3黑浮下游约230米水域沿上行通航分道内上行时失控与同向上行的长岛常丰油轮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常丰油6”轮(载运柴油3500吨,自上海宝山驶往安徽芜湖)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船不同程度受损,一名船员左侧脚踝受轻伤,未造成水域污染,构成一般(小)事故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2.2023年9月12日0509时许,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所属“江远幸福”轮(载运17TEU集装箱货物,自太仓驶往南京)由南向北横越航道过程中与正常上行的潍坊龙威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的“同庆18”轮(载运27350吨煤炭,自曹妃甸驶往靖江)在长江#6黑浮附近通航分道内发生碰撞事故,碰撞造成两船不同程度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水域污染,构成一般(小)事故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三季度,长江太仓段发生险情33起,救助遇险人员297人次,人命救助成功率100%;救助遇险船舶42艘次,船舶救助成功率100%。

十、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海巡艇巡航执法情况

(一)根据长江太仓段水域安全形势特点,二季度,我局在事故险情多发的重点时段,集装箱作业区、分流船舶集中作业水域、水上水下活动水域等重点水域,安排海巡艇加大巡航驻守和检查疏导力度,保障船舶安全通过太仓长江段。

(二)我局加大了对船舶未按规定航路航行、高峰流违规横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宣传。

(三)针对过境船舶超载行为,我局持续开展了打击超载专项行动,加大重点航段、重点时段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超载运输船舶的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有力打击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四)针对船舶横越航道航路、进出锚地停泊区作业频繁,我局通过加强电子监控和现场巡航驻守力度,督促提醒船舶加强望,谨慎驾驶;在船舶高峰流期间针对船舶横越行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禁止船舶横越高峰流船首,维护良好通航秩序。

(五)针对辖区锚泊船数量多、易受风流影响大等情况,我局加大对锚泊船舶值班情况的检查提醒,督促锚泊船舶加强值班,防止走锚。

(六)针对辖区上游码头干散货中转业务发展迅速,分流船舶运输繁忙现状,为规范分流干散货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秩序,我局积极开展分流船舶源头管理、现场管控,加强分流干散货船舶通航秩序管理。

十一、太仓海事局辖区范围和应急待命点

太仓海事局辖区范围:上界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岛上端北支口△测点联线,下界自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信号杆联线。

辖区内应急待命点:1.璜泾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9红浮南侧的荡茜河口上游150米处。2.浮桥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5红浮南侧的七丫河口上游处。3.浏河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2红浮南侧应急水源地上游处。

十二、各海巡执法大队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管辖范围

联系方式

1

浏河海巡执法大队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玖龙码头上端至#4左右通航浮沿白茆沙北水道下行航路南侧边界至B#6红浮和B#6黑浮联线。

下界:浏河口下游的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下游的施信杆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玖龙码头接岸结构上端。

下界:浏河口。

0512-53645291

2

浮桥海巡执法大队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华能电厂码头下游华能示位标至B#6红浮联线。

下界:玖龙码头上端至#4左右通航浮联线。

北界:#4左右通航浮沿白茆沙北水道下行航路南侧边界至B#6红浮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华能电厂码头接岸结构下端。

下界:玖龙码头接岸结构上端。

0512-33002282

3

璜泾海巡执法大队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岛上端北支口△测点联线。

下界:华能电厂码头下游华能示位标至B#6红浮和B#6黑浮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白茆河口。

下界:华能电厂码头接岸结构下端。

0512-53875815

十三、有效的航行通告及查询途径

太仓海事局发布的有效的航行通告及查询途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http://www.msa.gov.cn/)。

十四、其他重要信息

(一)各船舶和相关单位应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充分考虑天气变化给通航安全带来的影响。长江太仓水域易受东南风、西北风、能见度不良等天气影响时,相关单位和船舶应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保障人员船舶安全。

(二)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有关船舶应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的恶劣天气临时性限制措施,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锚泊时加强值班,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对系缆、锚链和锚机等设备检查,严防船舶发生断缆和走锚现象,不得妨碍或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

(三)船舶航经本辖区时,应重视长江径流变化和潮水变化,尤其应注意天文大潮对流速影响以及涨潮流和东南风的综合影响。小型船舶应加强封舱或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受风影响较大的集装箱船、小型船舶在辖区锚泊时应放足锚链,防止走锚。

(四)辖区集装箱码头作业水域、武港、美锦码头前沿水域船舶靠离码头、进出锚地以及横越航道航路频繁,相关船舶横越通航分道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严禁强行横越。船舶靠离码头时,要避免长时间占用码头前沿水域等待泊位。

(五)船舶航经码头、锚地、河口及施工作业区水域之前,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六)长江白茆沙北水道通航环境复杂,船舶航行白茆沙北水道时,应保持高度警惕,谨慎驾驶,有效落实航行安全措施;同时白茆沙北水道水深较浅,易造成搁浅、触碰事故发生,航经该水域的船舶应提前熟悉水域特点,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针对白北水道内河船舶在通常太交界水域聚集涉嫌从事非法作业行为,太仓海事局将会同南通、常熟海事局联合行动打击违法行为。

(七)船舶追越时,应注意保持与被追越船舶之间的安全通过距离,防止在追越过程中因两船之间距离过近引发碰撞事故。追越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协调,避免长时间占用分隔带水域。


编辑:(太仓指挥中心
信息来源:太仓局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太仓海事局2023年第三季度通航环境公示

来源:太仓局    时间:2023-10-10 10:19

         一、航路情况

长江太仓段通航水域:浏河水道、白茆沙水道深水航道设标维护水深12.5米(理论最低潮面,下同),推荐航路维护水深5.0米。白茆沙北水道维护水深4.50米。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的通知》(交海〔20211号)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五星旗海轮进出长江太仓港及以下水域强制引航的公告》(2013年第60号),船舶在太仓海事局管辖水域航行执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系特别规定,涉及航行、停泊与避让的其他规定与该规定有冲突时,按该规定执行。相关船舶应执行《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交安监发〔2016〕204号)。

 二、重点水域情况

(一)太仓港集装箱码头作业区(对应长江#6-#8浮)附近水域,船舶靠离泊作业、进出锚地以及横越航道航路频繁。靠离码头、进出锚地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船舶航经该水域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舶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二)太仓武港码头、鑫海码头(对应长江#9-#10浮附近)前沿水域,初落潮时段有大型海轮(15-20万吨级)靠离泊作业,海轮离泊掉头下水航行时,对沿下行通航分道及推荐航路航行船舶构成较大影响。过往船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三)太仓武港码头、万方码头、鑫海码头(对应长江#9-#10浮附近)前沿水域,船舶横越航道航路频繁。靠离码头、进出锚地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船舶航经该水域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舶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四)长江太仓段有太海汽渡渡运,汽渡线位于长江#13浮至长江#14浮之间水域,汽渡船舶横越频繁,且辖区船舶流量大,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五)长江下游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白茆沙整治建筑物助航和警示标志不全。白茆沙整治建筑物由白茆沙头部潜堤、白茆沙北潜堤、白茆沙南潜堤、丁坝和护堤坝组成。目前仅设置警示灯船1艘、灯桩4座、禁航标志6个,与长江上游二期整治建筑物助航和警示标志相比严重不足,部分船员不熟悉该水域通航环境,易导致搁浅、触损等事故,过往船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一)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泊位技术改造工程CJSH-GZ1标段作业项目。施工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施工水域:1#泊位前沿施工水域:顺水流方向1#泊位前沿线向上下游各延伸50m,垂直水流方向码头平台向外200m,以下诸点依次联线围成的: A:N31°34′50.1257″ E121°17′33.0151″; B:N31°34′54.5412″ E121°17′39.1642″; C:N31°35′4.4246″ E121°17′30.2683″; D:N31°35′0.60261″ E121°17′24.1112″;油气回收平台施工水域,主要为混凝土搅拌船占用的水域范围:垂直水流方向拟建油气平台向南北两侧各75m,顺水流方向从引桥向上游200m,以下诸点依次联线围成的: E:N31°34′49.5412″ E121°17′20.9065″; F:N31°34′54.7941″ E121°17′16.4475″; G:N31°34′51.9204″ E121°17′11.8331″; H:N31°34′46.6757″ E121°17′16.2969″水域范围内。

(二)江苏海事局长江干线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改扩建工程太仓浏家港雷达站水工平台后续施工工程。施工单位:中运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时间:2023-6-27至2023-9-30,施工水域:长江#8黑浮北侧、白茆沙导堤内,白茆#1危险水域标北侧约330米附近水域。

(三)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滚装码头工程(先导段)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作业时间:06:00~20:00。施工水域:长江8#红浮南侧,赋桥码头上游、浪港河口下游的以下水域:1.码头:滚装码头先导段码头平台前沿向上游 150m,向下游 50m,向外 150m 的水域范围;2.引桥:1#和2#引桥向外150m,向上游150m,向下游150m水域范围。

(四)玖龙纸业码头引桥船损加固工程。施工单位:无锡市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1月26日(每天0800-1800时)。施工水域:杨林口上游长江3#浮南侧下游,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码头以下诸点联线围成的范围内区域: A:31°35′46.189″N/121°15′57.743″E;B:31°35′55.252″N/121°15′44.267″E;C:31°36′00.306″N/121°16′04.002″E; D:31°35′50.977″N/121°15′36.785″E ;小码头至引桥段(江堤)施工作业范围内区域。 

         四、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由于长江禁止捕鱼,渔船不允许在辖区水域捕鱼,三季度辖区未发现严重非法捕鱼和渔船碍航等情况,联合太仓市渔政执法大队及时处置了一起非法垂钓事件

太仓海事局重视辖区分流砂石船封舱、防超载落实情况,三季度,璜泾海巡执法大队联合辖区各码头成立内河干散货船封舱课题小组并召开研讨会,针对辖区干散货作业区的矿石、煤炭、砂石等大宗货物的封舱的实际困难和难点展开讨论,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巩固渣土运输船、砂石分流船以及白北水道整治“回头看”等专项工作成果。三季度,太仓海事局开展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辖区渣土运输船、砂石分流船等超载运输、未满足封舱要求、未正确开启AIS、超航区航行等违法行为

五、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长江太仓段位于江尾海头,因特殊的地理位置,部分海船在乘潮进江后选择在太仓锚泊宿夜,锚地资源较为紧张。长江#7黑浮至#9黑浮北侧水域锚泊船舶较多,易导致走锚、搁浅事故发生。能见度不良天气影响期间,太仓水域锚泊压力更大。各船舶应提前了解情况,合理安排锚泊计划,避免大量船舶集中抛锚。太仓港锚地实行船舶指定锚泊管理,将锚地划分为若干个锚位,对于申请锚泊的船舶,通过指定锚位的方法,最大限度容纳锚泊船舶。

锚地及停泊区内拟进行靠泊作业船舶应在确定靠泊时间、拟靠泊位清爽后再起锚进行靠泊作业,并按规定报告动态。锚泊船舶应按规定报告并显示信号,加强值班,保持与他船合适安全距离,充分考虑风流影响,密切注意船位变化,防止走锚等意外情况发生。在抛、起锚操作过程中,注意周围船舶动态和风流影响,防止在此过程中与它船发生碰撞事故。

六、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太仓海事局未建有VTS系统,现由南通海事局VTS覆盖。AIS、CCTV等设备运行正常。

七、通航秩序情况

三季度,长江太仓段水域通航秩序总体情况良好。但船舶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超载运输货物、船舶未按规定配员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对辖区通航秩序及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一定影响。相关单位及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以及《197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维护辖区良好通航秩序。

八、气象水文情况

三季度,辖区受高温、雷雨大风等天气影响明显。恶劣天气期间,我局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船舶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早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风、防能见度不良、防碰撞等工作,并将通过VHF、手机短信以及微信等多种方式通报恶劣天气情况,要求船舶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和相关要求,确保安全。

长江#1-#4浮水域,受东南风影响明显,风力5级以上对小型船舶,特别是重载小型船舶的航行安全造成极大影响,请相关船舶提前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避风,不要冒险航行。

长江#9-#11黑浮及其北侧水域,受偏北风影响明显,风力5级以上就会形成较大涌浪,特别是风流相向时,风浪会进一步加大,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长江下游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完成后,致使长江#8浮至长江#11浮之间水域的水流情况变复杂,航经该水域船舶以及在对应水域靠离泊船舶应充分考虑水流对船舶航行、操纵的影响,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九、主要水上交通险情和事故情况

三季度,我局辖区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2起。

1.2023年8月7日1619时许,PRETTY PEACE LIMITED所属的“CALM LAKE”轮(载运甲醇34500吨,自阿曼驶往江苏南京)在长江#3黑浮下游约230米水域沿上行通航分道内上行时失控与同向上行的长岛常丰油轮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常丰油6”轮(载运柴油3500吨,自上海宝山驶往安徽芜湖)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船不同程度受损,一名船员左侧脚踝受轻伤,未造成水域污染,构成一般(小)事故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2.2023年9月12日0509时许,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所属“江远幸福”轮(载运17TEU集装箱货物,自太仓驶往南京)由南向北横越航道过程中与正常上行的潍坊龙威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的“同庆18”轮(载运27350吨煤炭,自曹妃甸驶往靖江)在长江#6黑浮附近通航分道内发生碰撞事故,碰撞造成两船不同程度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水域污染,构成一般(小)事故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三季度,长江太仓段发生险情33起,救助遇险人员297人次,人命救助成功率100%;救助遇险船舶42艘次,船舶救助成功率100%。

十、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海巡艇巡航执法情况

(一)根据长江太仓段水域安全形势特点,二季度,我局在事故险情多发的重点时段,集装箱作业区、分流船舶集中作业水域、水上水下活动水域等重点水域,安排海巡艇加大巡航驻守和检查疏导力度,保障船舶安全通过太仓长江段。

(二)我局加大了对船舶未按规定航路航行、高峰流违规横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宣传。

(三)针对过境船舶超载行为,我局持续开展了打击超载专项行动,加大重点航段、重点时段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超载运输船舶的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有力打击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四)针对船舶横越航道航路、进出锚地停泊区作业频繁,我局通过加强电子监控和现场巡航驻守力度,督促提醒船舶加强望,谨慎驾驶;在船舶高峰流期间针对船舶横越行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禁止船舶横越高峰流船首,维护良好通航秩序。

(五)针对辖区锚泊船数量多、易受风流影响大等情况,我局加大对锚泊船舶值班情况的检查提醒,督促锚泊船舶加强值班,防止走锚。

(六)针对辖区上游码头干散货中转业务发展迅速,分流船舶运输繁忙现状,为规范分流干散货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秩序,我局积极开展分流船舶源头管理、现场管控,加强分流干散货船舶通航秩序管理。

十一、太仓海事局辖区范围和应急待命点

太仓海事局辖区范围:上界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岛上端北支口△测点联线,下界自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信号杆联线。

辖区内应急待命点:1.璜泾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9红浮南侧的荡茜河口上游150米处。2.浮桥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5红浮南侧的七丫河口上游处。3.浏河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2红浮南侧应急水源地上游处。

十二、各海巡执法大队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管辖范围

联系方式

1

浏河海巡执法大队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玖龙码头上端至#4左右通航浮沿白茆沙北水道下行航路南侧边界至B#6红浮和B#6黑浮联线。

下界:浏河口下游的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下游的施信杆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玖龙码头接岸结构上端。

下界:浏河口。

0512-53645291

2

浮桥海巡执法大队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华能电厂码头下游华能示位标至B#6红浮联线。

下界:玖龙码头上端至#4左右通航浮联线。

北界:#4左右通航浮沿白茆沙北水道下行航路南侧边界至B#6红浮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华能电厂码头接岸结构下端。

下界:玖龙码头接岸结构上端。

0512-33002282

3

璜泾海巡执法大队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岛上端北支口△测点联线。

下界:华能电厂码头下游华能示位标至B#6红浮和B#6黑浮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白茆河口。

下界:华能电厂码头接岸结构下端。

0512-53875815

十三、有效的航行通告及查询途径

太仓海事局发布的有效的航行通告及查询途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http://www.msa.gov.cn/)。

十四、其他重要信息

(一)各船舶和相关单位应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充分考虑天气变化给通航安全带来的影响。长江太仓水域易受东南风、西北风、能见度不良等天气影响时,相关单位和船舶应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保障人员船舶安全。

(二)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有关船舶应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的恶劣天气临时性限制措施,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锚泊时加强值班,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对系缆、锚链和锚机等设备检查,严防船舶发生断缆和走锚现象,不得妨碍或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

(三)船舶航经本辖区时,应重视长江径流变化和潮水变化,尤其应注意天文大潮对流速影响以及涨潮流和东南风的综合影响。小型船舶应加强封舱或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受风影响较大的集装箱船、小型船舶在辖区锚泊时应放足锚链,防止走锚。

(四)辖区集装箱码头作业水域、武港、美锦码头前沿水域船舶靠离码头、进出锚地以及横越航道航路频繁,相关船舶横越通航分道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严禁强行横越。船舶靠离码头时,要避免长时间占用码头前沿水域等待泊位。

(五)船舶航经码头、锚地、河口及施工作业区水域之前,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六)长江白茆沙北水道通航环境复杂,船舶航行白茆沙北水道时,应保持高度警惕,谨慎驾驶,有效落实航行安全措施;同时白茆沙北水道水深较浅,易造成搁浅、触碰事故发生,航经该水域的船舶应提前熟悉水域特点,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针对白北水道内河船舶在通常太交界水域聚集涉嫌从事非法作业行为,太仓海事局将会同南通、常熟海事局联合行动打击违法行为。

(七)船舶追越时,应注意保持与被追越船舶之间的安全通过距离,防止在追越过程中因两船之间距离过近引发碰撞事故。追越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协调,避免长时间占用分隔带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