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移动式平台 “EXPLORER 1”拖带作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拖航时间
2023年11月8日1100时至2023年11月8日1430时。
二、拖航船队概况
被拖物:“EXPLORER 1”,总长93.1米,型宽62.8米,总高145.5米,吃水9.92米。
拖轮:苏海拖5、苏港拖6、通港拖12、通港拖21、苏港15。
拖带方式:拖航采用吊拖,船队总长250米,总宽62.8米。
三、航经水域
太仓扬子三井码头至常熟海轮锚地。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以及海事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按规定显示信号,过往船舶应加强瞭望,注意识别,密切关注拖带船队动态。
(三)拖带船队在VHF规定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航行。
(四)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太仓海事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