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江苏东台200MW海上风电场基础冲刷治理工程作业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14日。
二、施工水域
江苏省管竹根沙偏北部海域,江苏东台200MW海上风电场区内,以下8点:
1#:32°55′12.87″N/121°17′21.79″E;
12#:32°58′59.97″N/121°17′23.38″E;
23#:32°59′04.03″N/121°16′11.49″E;
19#:32°57′09.21″N/121°16′10.71″E;
50#:32°57′10.41″N/121°11′45.11″E;
38#:32°56′18.55″N/121°11′44.80″E;
18#:32°56′17.34″N/121°16′10.36″E;
16#:32°55′13.22″N/121°16′09.93″E。
连线围成的“┫”形状海域范围内区域
三、安全作业区
安全作业区范围同以上施工水域范围。
四、作业单位及船舶
建设单位: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润立嘉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船舶:昌发777、腾龙118、金鑫328、丰发3。
五、施工内容
对江苏东台200MW海上风电项目工程场内#9、#11、#12、#40、#41号风机机位冲刷治理。
六、注意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作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和防污染措施。
(二)施工船舶应在核定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和警戒,开启AIS,保持VHF16频道值守,主动发布信息,加强与周边船舶联系。
(三)如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情况,船舶应停止作业,及早选择安全水域停泊,落实各项安全和应急处置措施。
(四)航经作业水域船舶应加强瞭望、注意识别,与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距离,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其它船舶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内。
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南通海事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