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24日,江苏海事局船员管理处组织开展了船员培训综合检查,检查组对辖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博智教育产业集团、南京油运海员培训中心、南京泰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御风海上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中新(南通)国际海事培训中心7家船员培训机构(院校)开展了现场检查,实现院校机构和培训项目检查全覆盖。
一、检查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江苏海事局2024年船员培训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围绕船员培训高质量发展主线,重点检查培训机构(院校)在师资、设备、教学和内部管理等方面情况以及船员培训质量提升年活动落实情况。
一是聚焦关键要素,夯实培训基础。通过翻阅台账、现场查验等方式,详细检查了培训记录、培训课表、师资库以及培训场地设备等是否满足培训要求。针对不符合项,要求培训机构(院校)加强整改,夯实培训基础,确保培训实效。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落实。通过抽查的方式,详细了解培训机构(院校)对学员入学告知、开班报备、上课考勤、培训合格证发放、参加考试等全流程管理情况;深入课堂,通过旁听的方式了解教师教学教法、学生考勤打卡、上课实际效果和实操课培训耗材等情况。检查组要求培训机构(院校)加强对学员教学管理和设施设备定期检验,切实履行培训安全和质量主体责任。
三是聚焦关键任务,促进高质发展。检查组就船员培训质量提升年活动与培训机构(院校)深入展开交流,要求培训机构(院校)落实落细提升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课件质量,高水平参加全国船员培训优秀教师和优秀课件评选活动。引导培训机构(院校)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资源整合、错位竞争、良性竞争,加强产教融合,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双燃料船舶、纯电动船舶等行业新业态船员培训中提前研究布局,做优做实长三角液货船船员实践基地等,着力打造江苏特色船员培训品牌。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组对辖区7家培训机构(院校)检查中,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培训教师方面。部分实操课安排的师生比例不满足要求;部分上课老师与培训计划不符,且未履行调课手续;部分自有教师已上船工作,未及时调整师资库;部分外聘教师有调整,未及时调整师资库等。
二是场地设备方面。个别关键场地、培训场所发生变化,未按要求报告;部分设备老化,有待升级改造;部分实训室未按规定张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部分耗材如航行海图、紧急逃生装置、防火服不足等。
三是教学管理方面。个别培训班课表报备不规范;个别学员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培训机构未如实记录考勤;部分合格证等效认可考试未实现教评分离,理论教员负责理论出题且未有审核程序等。
四是内部管理方面。部分机构未对作废证书有效管理;部分机构需强化考试密匙管理;部分机构未严格执行教员考核制度和调课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