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通〔2024〕0362号)2024 年枯季长江干流河道固定断面水沙监测作业航行通告
发布日期:2024-11-15 15:5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船舶:

长江委水文局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将在如皋港至北支口河段开展固定断面水沙监测作业,现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4111817时至111920时。具断面测验时间

测区

测验断面

潮型

开始时间(农历)

结束时间(农历)

南通

测区

TZSDBZK

大潮

2024-11-18 17:00十月十八

2024-11-19 20:00十月十九

二、作业水域

长江南通段如皋港至北支口水域共布置 2 条 ADCP 测流断面进行水文测验。具体坐标信息如下:


序号

断面名称

起讫点

纬度

(度-分)

经度

(度-分)

1

TZSD

32°00.461′

120°49.088′

31°58.984′

120°47.229′

2

BZK

31°48.780′

121°08.934′

31°47.657′

121°10.202′

三、作业船舶

苏通交测1、苏交测18

四、作业内容

本工程主要在相关施工水域开展固定断面水沙监测作业。

五、注意事项

1.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作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和防污染措施。

2.作业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核定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和警戒,开启AIS保持甚高频值守,主动发布信息,加强与周边船舶联系。

3.如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情况,船舶应停止作业,及早选择安全水域停泊,落实各项安全和应急处置措施。

4.过往船舶通过作业水域时,应加强瞭望、注意识别,与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距离,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

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附件:南通测区示意图 .pdf

 

 

通航通〔20240362

20241118


编辑:(南通海事局政务中心
信息来源:南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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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通〔2024〕0362号)2024 年枯季长江干流河道固定断面水沙监测作业航行通告

来源:南通局    时间:2024-11-15 15:53

各有关单位、船舶:

长江委水文局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将在如皋港至北支口河段开展固定断面水沙监测作业,现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4111817时至111920时。具断面测验时间

测区

测验断面

潮型

开始时间(农历)

结束时间(农历)

南通

测区

TZSDBZK

大潮

2024-11-18 17:00十月十八

2024-11-19 20:00十月十九

二、作业水域

长江南通段如皋港至北支口水域共布置 2 条 ADCP 测流断面进行水文测验。具体坐标信息如下:


序号

断面名称

起讫点

纬度

(度-分)

经度

(度-分)

1

TZSD

32°00.461′

120°49.088′

31°58.984′

120°47.229′

2

BZK

31°48.780′

121°08.934′

31°47.657′

121°10.202′

三、作业船舶

苏通交测1、苏交测18

四、作业内容

本工程主要在相关施工水域开展固定断面水沙监测作业。

五、注意事项

1.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作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和防污染措施。

2.作业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核定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和警戒,开启AIS保持甚高频值守,主动发布信息,加强与周边船舶联系。

3.如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情况,船舶应停止作业,及早选择安全水域停泊,落实各项安全和应急处置措施。

4.过往船舶通过作业水域时,应加强瞭望、注意识别,与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距离,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

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附件:南通测区示意图 .pdf

 

 

通航通〔20240362

202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