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海事局开展全链条进江海船安全管理提升行动
发布日期:2024-12-18 10:0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进江海船本质安全水平,巩固进江海船安全管理成效,切实防范化解进江海船安全风险。近日,江阴海事局开展全链条进江海船安全管理提升行动。

一是健全进江海船信息搜集机制。强化进江海船信息搜集,建立进江海船基础信息清单,为监管提供参考。明确相关部门通过大交管系统、码头单位、代理公司等渠道搜集12个月内发生过机电设备故障的到港海船信息、到港受限船和国际航行船舶信息,对满足检查条件的海船应在进江前建立台账。

二是建立进江海船风险研判机制。在搜集到港海船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汇总整合船舶载货信息、船舶安检历史记录、体系审核历史记录、违章情况、险情事故以及当前水文气象条件等多方面信息,对海船进江风险进行精准研判,依据船舶风险对船舶进行分类分级,制定船舶长江航行全过程管控措施,实现精准施策。

三是强化进江海船风险自主防控。综合分析近年失控、事故险情海船原因,本着防风险、除隐患的原则,狠抓船舶关键设备、关键操作、应急演习自查,制定船舶自查表。严格核查船舶自查情况,探索开展进江海船自查情况远程核查。督促引航员开展海船自查表落实现场核查,将到港受限船和国际航行船舶自查情况作为进港核查内容。强化码头选船指导,要求码头单位将进江海船自查作为选船内容,并将自查情况发至各海事处核查。

四是实施到港海船精准安全检查。强化与江苏海事局进江海船检查服务站沟通联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针对重点船舶探索联动安全检查。依托海牛船舶安检青年人才工作室技术优势,在进行综合评估后选取满足检查条件的船舶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船员履职能力、机电设备、应急演习等,针对公司管理培训不到位、船员履职能力差、船舶维修保养明显不到位等情况,适时约谈航运公司,要求其开展临时检验、附加审核等。

五是强化进江海船动态监管。重点聚焦进江海船违规追越、掉头、横越,未按规定航路行驶,未按规定收听高频,未按规定瞭望,未及时报告船位,未使用安全航速,违反交通管制要求,未按规定值班,未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未按照规定擅自夜航等十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章行为的实施到港必查。强化CCTV、无人机等设备运用,有效管控船长150米以上的进江海船靠离泊作业和通过通航环境复杂航段,尤其加强进江海船夜间等特殊时段相关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督查,切实提高特殊时段船舶、船员的安全意识。

六是持续强化进江失控海船处置。严格进江海船失控后续整改,对近12个月内在长江江苏段发生失控险情再次进江的船舶,进江前一律提交船长安全声明,要求航运公司开展船舶进江前进江航行安全评估,并提交安全评估报告、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承诺书。对发生失控的进江海船一律开展详细检查,发现严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或可能导致水域污染的缺陷,一律予以滞留并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必要时通报船舶检验机构,实施临时检验,并实施信用惩戒措施。

下一步,江阴海事局将持续精准发力,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以严的基调、高的标准、实的举措,全力抓好进江海船监管工作,全力保障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编辑:(江阴局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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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事局开展全链条进江海船安全管理提升行动

来源:江阴局    时间:2024-12-18 10:00

为进一步提升进江海船本质安全水平,巩固进江海船安全管理成效,切实防范化解进江海船安全风险。近日,江阴海事局开展全链条进江海船安全管理提升行动。

一是健全进江海船信息搜集机制。强化进江海船信息搜集,建立进江海船基础信息清单,为监管提供参考。明确相关部门通过大交管系统、码头单位、代理公司等渠道搜集12个月内发生过机电设备故障的到港海船信息、到港受限船和国际航行船舶信息,对满足检查条件的海船应在进江前建立台账。

二是建立进江海船风险研判机制。在搜集到港海船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汇总整合船舶载货信息、船舶安检历史记录、体系审核历史记录、违章情况、险情事故以及当前水文气象条件等多方面信息,对海船进江风险进行精准研判,依据船舶风险对船舶进行分类分级,制定船舶长江航行全过程管控措施,实现精准施策。

三是强化进江海船风险自主防控。综合分析近年失控、事故险情海船原因,本着防风险、除隐患的原则,狠抓船舶关键设备、关键操作、应急演习自查,制定船舶自查表。严格核查船舶自查情况,探索开展进江海船自查情况远程核查。督促引航员开展海船自查表落实现场核查,将到港受限船和国际航行船舶自查情况作为进港核查内容。强化码头选船指导,要求码头单位将进江海船自查作为选船内容,并将自查情况发至各海事处核查。

四是实施到港海船精准安全检查。强化与江苏海事局进江海船检查服务站沟通联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针对重点船舶探索联动安全检查。依托海牛船舶安检青年人才工作室技术优势,在进行综合评估后选取满足检查条件的船舶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船员履职能力、机电设备、应急演习等,针对公司管理培训不到位、船员履职能力差、船舶维修保养明显不到位等情况,适时约谈航运公司,要求其开展临时检验、附加审核等。

五是强化进江海船动态监管。重点聚焦进江海船违规追越、掉头、横越,未按规定航路行驶,未按规定收听高频,未按规定瞭望,未及时报告船位,未使用安全航速,违反交通管制要求,未按规定值班,未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未按照规定擅自夜航等十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章行为的实施到港必查。强化CCTV、无人机等设备运用,有效管控船长150米以上的进江海船靠离泊作业和通过通航环境复杂航段,尤其加强进江海船夜间等特殊时段相关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督查,切实提高特殊时段船舶、船员的安全意识。

六是持续强化进江失控海船处置。严格进江海船失控后续整改,对近12个月内在长江江苏段发生失控险情再次进江的船舶,进江前一律提交船长安全声明,要求航运公司开展船舶进江前进江航行安全评估,并提交安全评估报告、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承诺书。对发生失控的进江海船一律开展详细检查,发现严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或可能导致水域污染的缺陷,一律予以滞留并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必要时通报船舶检验机构,实施临时检验,并实施信用惩戒措施。

下一步,江阴海事局将持续精准发力,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以严的基调、高的标准、实的举措,全力抓好进江海船监管工作,全力保障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