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00132x/2024-001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法规处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以下简称“航线签注”)实际操作评估是江苏海事局自主命题考试科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的通知》,以及关于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要求,江苏海事局近期组织开展了《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实际操作评估规范》(江苏海事局2018年第18号通告)修订工作,形成了《江苏海事局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实际操作评估规范》,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此次修订《江苏海事局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实际操作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是部海事局于2022年4月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的通知》(海船员函〔2022〕513号),同时废止了《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海船员〔2017〕301号),明确规定不再签发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并取消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考试,改为内河水域航线签注考试。修订原规范,是为了与部海事局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二是江苏海事局于2018年5月发布的《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实际操作评估规范》(江苏海事局2018年第18号通告)实施至今,已经超过规范性文件的5年生效时间,且其中部分内容与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有关内容不一致。修订原规范,既是为了保持规范性文件再有效的需要,也是为了更新其中部分内容的需要。
二、修订过程
本次修定工作由江苏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承担,同时邀请引航机构、船员培训机构相关人员共同参加修订。
修定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的通知》等规定,走访了南京油运海员培训中心,召开了船员(考生)座谈会,进行了充分研讨,并组织开展了2次集中办公。
9月下旬通过行文《关于征求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实际操作评估规范意见的函》(苏海事函〔2024〕499号),广泛征求了相关培训机构、航运企业以及长江引航中心意见和建议。共征集到修改意见和建议33条,采纳或部分采纳了其中的15条。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概述
《规范》由正文和两个附件组成,其中正文部分有六条,分别为:
1.评估目的:明确了航线签注实际操作评估工作的目的。
2.评估依据:明确了开展航线签注实际操作评估工作和修订本《规范》的依据。
3.适用范围:明确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执行部门。
4.评估内容:明确了航线签注实操评估的评估内容。
5.评估要素及标准:明确了航线签注实操评估的评估要素、评估标准和成绩评定的要求。
6.评估方法:明确了航线签注实操评估的题卡设定、评估形式、船舶操纵模拟器等相关要求。
附件1为《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实际操作评估标准表》,细化了23项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实际操作评估要素和对应评估标准,明确了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的具体内容。
附件2为《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实际操作评估记录表》,明确了评估记录的形式和内容。
(二)主要修定内容
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关于规范名称:修订为《江苏海事局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实际操作评估规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的通知》保持一致。
2.关于规范内容:《规范》明确了修订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执行部门、实施日期以及有效期,符合《海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3.关于评估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的通知》取消了“航道与引航”理论考试,仅作为实际操作评估项目予以体现。考虑到内河水域航线和通航环境的复杂性,以及实际操作评估的局限性,新修订的评估规范将“航道与引航”中的航行规则部分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成绩作为实际操作成绩的一部分。
4.关于考试结果:参考即将公布的海船船员评估规范实操考核结果评判模式,经细致梳理和分类,将航线实际操作考试大纲所有内容细分成23个评估要素,每个要素以“合格”“不合格”的评判模式来进行成绩评定,不再对每个评估要素进行打分。
5.关于评估要素:将原规范中的(表格形式)评估内容、评估要素、评估方法、评分标准等,简化修改成“实操评估要素”和“实操评估标准”的形式予以体现,并且按照航线签注实际操作考试大纲的考核要点,做到逐一对应。
6.关于考试航线:航线签注考试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航线,考试航线由原先的4条增加至8条,并相应增加了每条航线内的基础航段和重点桥区等考点。
7.关于辅助人员:根据对以往海进江实操评估考试实际情况,为保证实操评估的有效开展,增加了对于模拟器操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相关政策:https://www.js.msa.gov.cn/art/2024/12/5/art_842_1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