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路情况
长江太仓段通航水域:浏河水道、白茆沙水道深水航道设标维护水深12.5米(理论最低潮面,下同),推荐航路维护水深5.0米。白茆沙北水道维护水深4.50米。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的通知》(交海规〔2021〕1号)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五星旗海轮进出长江太仓港及以下水域强制引航的公告》(2013年第60号),船舶在太仓海事局管辖水域航行执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系特别规定,涉及航行、停泊与避让的其他规定与该规定有冲突时,按该规定执行。相关船舶应执行《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交安监发〔2016〕204号)。
二、重点水域情况
(一)太仓港集装箱码头作业区(对应长江#6-#8浮)附近水域,船舶靠离泊作业、进出锚地以及横越航道航路频繁。靠离码头、进出锚地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船舶航经该水域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舶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二)太仓武港码头、鑫海码头(对应长江#9-#10浮附近)前沿水域,初落潮时段有大型海轮(15-20万吨级)靠离泊作业,海轮离泊掉头下水航行时,对沿下行通航分道及推荐航路航行船舶构成较大影响。过往船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三)太仓武港码头、万方码头、鑫海码头(对应长江#9-#10浮附近)前沿水域,船舶横越航道航路频繁。靠离码头、进出锚地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船舶航经该水域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舶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四)长江太仓段有太海汽渡渡运,汽渡线位于长江#13浮至长江#14浮之间水域,汽渡船舶横越频繁,且辖区船舶流量大,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五)长江下游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白茆沙整治建筑物助航和警示标志不全。白茆沙整治建筑物由白茆沙头部潜堤、白茆沙北潜堤、白茆沙南潜堤、丁坝和护堤坝组成。目前仅设置警示灯船1艘、灯桩4座、禁航标志6个,与长江上游二期整治建筑物助航和警示标志相比严重不足,部分船员不熟悉该水域通航环境,易导致搁浅、触损等事故,过往船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一)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滚装码头工程。施工单位: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3年10月14日至2024年8月15日,每天作业时间:06:00-20:00。施工水域:长江8#红浮南侧,赋桥码头上游、浪港河口下游的以下水域:1、码头:508m码头平台前沿向上游150m,向下游50m,向外150m的水域范围;2、引桥:1#和2#引桥向外150m,向上游150m,向下游150m。
(二)杨林船闸下游引航道、杨林口长江支叉河口航道疏浚工程。施工单位:江苏中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每天作业时间:07:00-17:00。施工水域:杨林口航标至长江支叉河口航道长度834米水域。
(三)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补充地质勘察。施工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5月20日,每天作业时间:07:00-18:00。施工水域:太仓港区武港码头和华能太仓电厂码头之间水域。
(四)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码头水域疏浚工程。施工单位: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6月24日,每天作业时间:07:00-17:00。施工水域: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前沿长645米、宽30米范围内水域,及码头平台下方和码头后沿水域。
(五)太仓正和国际集装箱码头17#-18#泊位疏浚工程。施工单位:江苏稳强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天作业时间:07:00-17:00。施工水域:太仓正和国际集装箱码头17#-18#泊位前沿水域,及码头平台下方和码头后沿水域。
四、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由于长江禁止捕鱼,渔船不允许在辖区水域捕鱼,二季度辖区未发现严重非法捕鱼和渔船碍航等情况。为贯彻落实最新决策部署,遏制非法捕捞、垂钓行为,4月10日,太仓海事局联合太仓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长江禁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4月30日上午,太仓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太仓海事局、港口委安监执法局、长航公安、太仓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联合开展节前禁捕督导检查。
二季度辖区未发现采砂违法行为。为落实《江苏海事局关于加强渣土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摸清辖区渣土运输船舶底数现状以及存在的典型突出违法行为,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4月份,组织人员分批次前往上海浦东新区、杨浦区、嘉定区、宝山区等渣土装运码头进行现场走访调研,进一步摸清底数了解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
五、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长江太仓段位于江尾海头,因特殊的地理位置,部分海船在乘潮进江后选择在太仓锚泊宿夜,锚地资源较为紧张。长江#7黑浮至#9黑浮北侧水域锚泊船舶较多,易导致走锚、搁浅事故发生。能见度不良天气影响期间,太仓水域锚泊压力更大。各船舶应提前了解情况,合理安排锚泊计划,避免大量船舶集中抛锚。太仓港锚地实行船舶指定锚泊管理,将锚地划分为若干个锚位,对于申请锚泊的船舶,通过指定锚位的方法,最大限度容纳锚泊船舶。
锚地及停泊区内拟进行靠泊作业船舶应在确定靠泊时间、拟靠泊位清爽后再起锚进行靠泊作业,并按规定报告动态。锚泊船舶应按规定报告并显示信号,加强值班,保持与他船合适安全距离,充分考虑风流影响,密切注意船位变化,防止走锚等意外情况发生。在抛、起锚操作过程中,注意周围船舶动态和风流影响,防止在此过程中与它船发生碰撞事故。
六、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太仓海事局未建有VTS系统,现由南通海事局VTS覆盖。AIS、CCTV等设备运行正常。
七、通航秩序情况
二季度,长江太仓段水域通航秩序总体情况良好。但船舶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对辖区通航秩序及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一定影响。相关单位及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以及《197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维护辖区良好通航秩序。
八、气象水文情况
二季度,辖区受江淮气旋等天气影响明显。恶劣天气期间,我局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船舶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早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风、防能见度不良、防碰撞等工作,并将通过VHF、手机短信以及微信等多种方式通报恶劣天气情况,要求船舶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和相关要求,确保安全。
长江#1-#4浮水域,受东南风影响明显,风力5级以上对小型船舶,特别是重载小型船舶的航行安全造成极大影响,请相关船舶提前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避风,不要冒险航行。
长江#9-#11黑浮及其北侧水域,受偏北风影响明显,风力5级以上就会形成较大涌浪,特别是风流相向时,风浪会进一步加大,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长江下游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完成后,致使长江#8浮至长江#11浮之间水域的水流情况变复杂,航经该水域船舶以及在对应水域靠离泊船舶应充分考虑水流对船舶航行、操纵的影响,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九、主要水上交通险情和事故情况
二季度,辖区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二季度,长江太仓段发生险情2起,救助遇险人员42人次,人命救助成功率100%;救助遇险船舶2艘次,船舶救助成功率100%。
十、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海巡艇巡航执法情况
(一)为积极应对今年梅雨季节可能对航运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广大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二季度,太仓海事局一是做好信息宣贯,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转发给各船舶、码头、代理及相关港航单位,并加强现场宣贯,提高船员防范意识;二是强化应急能力,与多部门联动开展无脚本演练,利用无人机飞行大队优势资源,提高突发险情处置水平;三是加强现场巡航和空中巡航力度,落实安全措施,检查锚泊区船舶秩序、船舶绑扎系固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与船方联系要求其立即纠正,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二)为提高新业态水上安全综合应急能力,6月14日,“2024年长江航运新业态水上安全综合应急演习”在太仓港海通(太仓)汽车码头前沿水域成功举办。本次演习参演单位30余家,投入船艇30余艘,参演人员约310余人,是近年来国内首次针对新能源水上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大规模水上安全综合演习。演习共分为人员搜救、消防灭火、船舶堵漏、污染应急、舆情管控五个科目。
(三)为进一步提升海事监管智慧化和海事政务服务办理水平,为港航企业和船员提供更为便捷的海事公共服务平台,太仓海事局多举措开展“海事通”APP宣传推广工作。海事通APP集锚地申请、政务服务、信息查询、进出港报告等多功能于一体,为船舶、船员和航运公司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使用更加便捷。
(四)太仓海事局紧扣“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扎实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针对要求研究落实安全生产防范举措,制定防范措施8项。积极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和“五进”工作,前往上海憨牛渣土装运码头、拖轮公司等进行专题宣讲。发放风险提示函2份,提醒加强试航船舶和渡船载运电动车辆、燃油摩托车安全管理。联合南通、常熟海事开展安全生产月白北水道联合巡航执法活动,开展“三无”船舶“堵漏洞、补短板”专项行动,制定危险品锚地和临时停泊区监管方案,开展非法搭靠、非法过驳等专项检查。
(五)为保障重点时段辖区安全。“五一”、“端午”期间,太仓海事局联合长航公安、太仓港口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开展“五一”假期水上交通安全督导检查。对辖区渡运水域、水上水下作业施工区、通江河口等重点水域开展现场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防污染措施、应急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十一、太仓海事局辖区范围和应急待命点
太仓海事局辖区范围:上界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岛上端北支口△测点联线,下界自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信号杆联线。
辖区内应急待命点:1.璜泾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9红浮南侧的荡茜河口上游150米处。2.浮桥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5红浮南侧的七丫河口上游处。3.浏河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2红浮南侧应急水源地上游处。
十二、各海巡执法大队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名称 | 管辖范围 | 联系方式 |
1 | 浏河海巡执法大队 |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玖龙码头上端至#4左右通航浮沿白茆沙北水道下行航路南侧边界至B#6红浮和B#6黑浮联线。 下界:浏河口下游的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下游的施信杆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玖龙码头接岸结构上端。 下界:浏河口。 | 0512-53645291 |
2 | 浮桥海巡执法大队 |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华能电厂码头下游华能示位标至B#6红浮联线。 下界:玖龙码头上端至#4左右通航浮联线。 北界:#4左右通航浮沿白茆沙北水道下行航路南侧边界至B#6红浮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华能电厂码头接岸结构下端。 下界:玖龙码头接岸结构上端。 | 0512-33002282 |
3 | 璜泾海巡执法大队 |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岛上端北支口△测点联线。 下界:华能电厂码头下游华能示位标至B#6红浮和B#6黑浮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白茆河口。 下界:华能电厂码头接岸结构下端。 | 0512-53875815 |
十三、有效的航行通告及查询途径
太仓海事局发布的有效的航行通告及查询途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http://www.msa.gov.cn/)。
十四、其他重要信息
(一)各船舶和相关单位应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充分考虑天气变化给通航安全带来的影响。长江太仓段水域易受东南风、西北风、能见度不良等天气影响时,相关单位和船舶应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保障人员船舶安全。
(二)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有关船舶应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的恶劣天气临时性限制措施,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锚泊时加强值班,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对系缆、锚链和锚机等设备检查,严防船舶发生断缆和走锚现象,不得妨碍或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
(三)船舶航经本辖区时,应重视长江径流变化和潮水变化,尤其应注意天文大潮对流速影响以及涨潮流和东南风的综合影响。小型船舶应加强封舱或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受风影响较大的集装箱船、小型船舶在辖区锚泊时应放足锚链,防止走锚。
(四)辖区集装箱码头作业水域、武港、鑫海码头前沿水域船舶靠离码头、进出锚地以及横越航道航路频繁,相关船舶横越通航分道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严禁强行横越。船舶靠离码头时,要避免长时间占用码头前沿水域等待泊位。
(五)船舶航经码头、锚地、河口及施工作业区水域之前,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六)长江白茆沙北水道通航环境复杂,船舶航行白茆沙北水道时,应保持高度警惕,谨慎驾驶,有效落实航行安全措施;同时白茆沙北水道水深较浅,易造成搁浅、触碰事故发生,航经该水域的船舶应提前熟悉水域特点,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七)船舶追越时,应注意保持与被追越船舶之间的安全通过距离,防止在追越过程中因两船之间距离过近引发碰撞事故。追越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协调,避免长时间占用分隔带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