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江苏海通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建造的“华衡177”轮定于2025年10月16日出江拟到东海海域进行试航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华衡177”轮,散货船,MMSI码412188000;船舶总长209.95m,型宽34.8m,型深18m,总吨39443;前吃水5m,后吃水5.2m,水面以上最大高度41m,主机功率6238kW。
二、航经水域和时间
2025.10.16 06:00 从江苏海通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舾装码头离泊;
2025.10.16 10:00 驶出长江江苏段;
2025.10.18 18:00 驶入长江江苏段;
2025.10.18 18:30 进入太仓锚地抛锚;
2025.10.19 05:00 从太仓锚地起锚;
2025.10.19 11:00 靠泊江苏海通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舾装码头。
三、船上联系方式
随船联系人:陈小兵,18912201390。
四、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航路规定,按要求显示信号,保持AIS正常开启。
(二)试航船舶航经桥区、VTS报告线和交通管制区等水域,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三)试航船舶在长江江苏段航行期间不得进行效用试验和任何有碍航行安全的设备调试,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和开始效用试验时,应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四)试航船舶应加强值守和与过往船舶的联络,过往船舶应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间距,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五)试航船舶如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应停止试航,并尽快转移至安全水域停泊。
特此通告。
南通海事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