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工作部署,江苏海事局黄燕品副局长带队到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了江苏渔船检验局渔业船舶检验整体业务范围核定。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王玉华副厅长、厅渔政处谢伟军处长、史运举副处长和江苏渔船检验局王希兵副局长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末次会议。
会上,审核组正式通报了审核情况。审核组认为,江苏渔船检验局基本能够按照渔业船舶检验相关法规要求开展检验业务,基本能够保障检验业务的正常开展。但还存在检验制度不完善、检验业务流程不规范、检验人员配备不齐全等问题。本次审核共开具一般不符合项6项,观察项8项。
王玉华副厅长表示高度重视审核组提出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督促整改落实,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尽快书面反馈相关整改情况,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局船舶检验水平,严守渔业船舶检验质量关口。双方还就深化“商渔共治”工作机制,共同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确定,要进一步强化商渔船防碰撞工作落实,实体化成立商渔船共治中心,双方还对如何有效解决外省籍渔船在江苏省管辖水域内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接收与安全管控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