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南(1.0版)》以及江苏海事局有关建立健全航运企业船岸一体化风险防控机制的相关要求,加快提升辖区航运企业、船舶本质安全水平,12月17日,泰州海事局在泰州市兴航海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散货船和工程船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暨航运公司值班监控中心建设现场会,辖区22航运公司负责人参会。
会上,泰州海事局宣贯了《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南(1.0版)》《江苏海事局关于建立健全航运企业船岸一体化风险防控机制的通知》《泰州海事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航运企业和船舶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试点单位泰州市兴航海运有限公司从体系文件修改、岸基人员及值班人员配备、联合值班室运行、船舶动态监控及点验、航次风险评估、高风险作业把关、值班日常工作开展及记录等七个方面详细介绍了航运公司值班监控中心的运行情况。蓝水母平台运维人员结合体系数字化运行,在平台逐个操作演示值班中心主要功能,并现场解答航运企业提出的疑问。
会议最后,泰州海事局周勇副局长对航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和值班监控中心建设运行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高度重视。要求各公司负责人充分认识建设航运公司值班监控中心的必要性,通过运行航运公司值班监控中心,帮助企业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恶劣天气航行作业、商渔船碰撞和船舶碰撞桥梁等重大安全风险。二是稳步推进。要求各公司因地制宜,结合管理船舶规模,选择独立值班监控中心或联合值班监控中心的运行模式,按照《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南(1.0版)》要求完成体系文件修改、岸基人员及值班人员配备、航次风险评估及高风险作业流程数字化配置、人员培训等工作,在12月底前让航运公司值班监控中心运转起来。三是加强引导。要求海事部门同步运行船岸一体化监管中心,对各航运公司值班监控中心运行情况常态化开展抽查,重点关注船舶动态监控及点验、航次风险评估、高风险作业把关等工作的落实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