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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和活动备案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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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实施机关

分支海事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第十六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和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将作业方案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船舶试航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海通航〔2023〕34号)第五条 试航船舶从沿海始发,试航活动域在海上且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船舶修造企业应提前10向试航船舶始发地、试航活动域所在地辖区分海事管理机构书报告。试航船舶从内河通航域始发,试航活动域在海上且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船舶修造企业应提前10向试航活动域所在地辖区分海事管理机构书报告,并提前3向始发地辖区分海事管理机构或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备案。试航活动域在内河通航域且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船舶修造企业应提前3个向始发地、试航活动域所在地辖区分海事管理机构或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始发地、试航活动域所在地属于同直属海事局或省级海事管理机构管辖的,船舶修造企业可只向始发地辖区分海事管理机构或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书报告或备案。 第七条 试航时间、试航活动域、随船联系及联系式、在船员名单等发变化的,船舶修造企业应及时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子项

1.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2.内河通航水域试航活动备案

(一)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备案人

主办单位

备案材料

(1)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书;

(2)申请备案单位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其复印件;

(3)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适用时);

(4)与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适用时);

(5)作业方案(包括基本概况、时间安排、涉及的水域范围、作业人员数量、作业联系人和应急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安全保障及应急措施等);

(6)参与作业的船舶、内河浮动设施清单及船员清单。

是否实行

告知承诺办理

备案其他要求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前备案

办理结果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可否网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注意事项

所提交材料除明确要求为复印件的均为原件。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如未作特殊说明,均提交1份,以A4纸复印,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

(二)内河通航水域试航活动备案

备案人

船舶修造企业

备案材料

(1)试航活动方案(包括:1.船舶修造企业和试航服务单位基本信息;2.试航船舶基本信息,包括试航船舶名称、类型、吨位、尺度等基本参数;3.试航活动时间安排,包括试航船舶始发时间、预计途经航经水域和到达试航活动水域所在地时间;4.试航船舶始发水域、航经水域及试航活动水域范围;5.随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船员及随船人员清单);

(2)船舶修造企业、试航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其复印件;

(3)船舶试航证书(适用时);

(4)船舶已落实试航安全措施的声明。

是否实行

告知承诺办理

备案其他要求

试航船舶从内河通航水域始发,试航活动水域在海上且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船舶修造企业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试航活动水域所在地辖区分支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并提前3个工作日向始发地辖区分支海事管理机构或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备案。试航活动水域在内河通航水域且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船舶修造企业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始发地、试航活动水域所在地辖区分支海事管理机构或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办理结果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可否网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注意事项

所提交材料除明确要求为复印件的均为原件。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如未作特殊说明,均提交1份,以A4纸复印,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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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和活动备案

来源:政务中心    时间:2025-02-08 15:40

办事指南

实施机关

分支海事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第十六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和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将作业方案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船舶试航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海通航〔2023〕34号)第五条 试航船舶从沿海始发,试航活动域在海上且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船舶修造企业应提前10向试航船舶始发地、试航活动域所在地辖区分海事管理机构书报告。试航船舶从内河通航域始发,试航活动域在海上且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船舶修造企业应提前10向试航活动域所在地辖区分海事管理机构书报告,并提前3向始发地辖区分海事管理机构或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备案。试航活动域在内河通航域且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船舶修造企业应提前3个向始发地、试航活动域所在地辖区分海事管理机构或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始发地、试航活动域所在地属于同直属海事局或省级海事管理机构管辖的,船舶修造企业可只向始发地辖区分海事管理机构或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书报告或备案。 第七条 试航时间、试航活动域、随船联系及联系式、在船员名单等发变化的,船舶修造企业应及时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子项

1.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2.内河通航水域试航活动备案

(一)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备案人

主办单位

备案材料

(1)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书;

(2)申请备案单位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其复印件;

(3)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适用时);

(4)与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适用时);

(5)作业方案(包括基本概况、时间安排、涉及的水域范围、作业人员数量、作业联系人和应急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安全保障及应急措施等);

(6)参与作业的船舶、内河浮动设施清单及船员清单。

是否实行

告知承诺办理

备案其他要求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前备案

办理结果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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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注意事项

所提交材料除明确要求为复印件的均为原件。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如未作特殊说明,均提交1份,以A4纸复印,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

(二)内河通航水域试航活动备案

备案人

船舶修造企业

备案材料

(1)试航活动方案(包括:1.船舶修造企业和试航服务单位基本信息;2.试航船舶基本信息,包括试航船舶名称、类型、吨位、尺度等基本参数;3.试航活动时间安排,包括试航船舶始发时间、预计途经航经水域和到达试航活动水域所在地时间;4.试航船舶始发水域、航经水域及试航活动水域范围;5.随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船员及随船人员清单);

(2)船舶修造企业、试航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其复印件;

(3)船舶试航证书(适用时);

(4)船舶已落实试航安全措施的声明。

是否实行

告知承诺办理

备案其他要求

试航船舶从内河通航水域始发,试航活动水域在海上且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船舶修造企业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试航活动水域所在地辖区分支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并提前3个工作日向始发地辖区分支海事管理机构或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备案。试航活动水域在内河通航水域且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船舶修造企业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始发地、试航活动水域所在地辖区分支海事管理机构或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办理结果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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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注意事项

所提交材料除明确要求为复印件的均为原件。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如未作特殊说明,均提交1份,以A4纸复印,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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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书-空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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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5-58996099

监督电话:025-83520216

办理地点、时间

咨询电话

南京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2号

电话:025-58750796

办公时间: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镇江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长江路8号一楼

电话:0511-85306206

办公时间: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扬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19号

电话:0514-80979190

办公时间: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泰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16号

电话:0523-86687676

办公时间: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常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文源路2号

电话:0519-81586846

办公时间: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江阴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苏港路99号

电话:0510-80670108

办公时间: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张家港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戴巷路6号

电话:0512-58329867

办公时间: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南通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01号

电话:0513-81150099

办公时间: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常熟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常熟市虞山街道海虞北路47号南楼一楼

电话:0512-52690619

办公时间: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太仓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101号娄城大厦

电话:0512-53678085

办公时间: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海事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