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员信息变更补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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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务中心 时间:2025-02-08 16:02
办事指南
实施机关 | 江苏海事局 |
适用对象 | 船员、船员派出单位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海船员〔2019〕308号)第二十六条 培训合格证损坏、遗失或船员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时,持证人应当向原证书签发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补发或换发,并提交第二十一条 第(一)(二)(四))和(六)项要求的材料。培训合格证所载船员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还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身份证签发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补发或变更信息后换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起始日期、截止日期与原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起始日期、截止日期相同。 |
子项 | 无 |
办理条件 | 1. 持有船员证书。 2. 需补录身份信息、学历信息。 |
提交材料 |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补录身份信息的,需提交身份证签发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补录学历信息的,需提交学历证明材料; (4)申请人补录资历信息的,需提交《船员任职/解职信息补录工作单》、船员资历证明材料。 |
是否实行 告知承诺办理 | 否 |
办理时限 | 申请补录身份信息和学历信息的,当场办理;申请补录资历信息的,3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符合要求的,予以补录相关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并说明理由。 |
可否网办 | 否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注意事项 | 所提交材料除明确要求为复印件的均为原件。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如未作特殊说明,均提交1份,以A4纸复印,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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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咨询与监督电话 | 咨询电话:025-58996099 监督电话:025-83520216 |
办理地点、时间 咨询电话 | 江苏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云政路9号研创园共享空间B座5楼 电话:025-83520323 办公时间:上午09:00 - 12:00,下午13:15 - 16:45 |
网上办理 | 不可网上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