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海事局关于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施工 2 标工程作业的航行通告——苏航通〔2025〕0315 号
发布日期:2025-04-0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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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江苏龙川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开始长江
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施工 2 标工程作
业。为确保作业船舶和过往船舶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25 年 4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每日 0600-1800 时
作业)。
二、施工范围
长江扬中河段嘶马湾航段北岸红旗河口下游 770m 范围。
— 1 —三、施工船舶
“老海坝 2”“老海坝 9”“海鑫 18”“海鑫 19”“海鑫 30”“裕
旺交 1”。
四、施工内容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施工 2
标工程作业。
五、注意事项
(一)施工船舶必须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
(2021 年)》等海事法规及规章,保证施工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并及时向施工水域所属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动态。
(二)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2003
年修正本)》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并保持 VHF06 频道守听,及时
与过往船舶联系,确保安全。能见度不良、风力超过 5 级等不利
天气条件下,施工船舶应停止作业。
(三)施工作业期间,航经作业水域船舶应加强了望、谨慎
操作,慢速并保持安全距离通过施工水域,以策安全。
(四)工程施工结束后,不再另行通知。
扬州海事局
2025 年 3 月 27 日
编辑:(指挥中心)
信息来源:扬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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