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江苏虹福造船有限公司建造的“鹏景168”轮定于2025年4月25日从泰兴虹福船厂码头启航,出江到上海以东海域进行试航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鹏景168”轮,泥驳(船),船舶识别号CN20243872432,MMSI码413625270;船舶总长64.74米,船宽14.6米,型深4.8米,首吃水2米,尾吃水3米;总吨1591,净吨477,主机功率706KW,水面以上最大高度20米。
二、航经水域和时间
2025.4.25 06:00 从泰兴虹福船厂码头离泊;
2025.4.25 07:00 过江阴长江公路大桥;
2025.4.25 08:30 过#51浮(福中水道);
2025.4.25 09:00 过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
2025.4.25 09:20 过#32浮;
2025.4.25 10:00 过#27浮(龙爪岩);
2025.4.25 11:00 过苏通长江公路大桥;
2025.4.25 13:00 过长江#1浮驶离长江江苏段;
2025.4.26 11:00 过长江#1浮驶入长江江苏段;
2025.4.26 13:00 过苏通长江公路大桥;
2025.4.26 14:00 到南通联检锚地锚泊;
2025.4.27 06:00 从南通联检锚地起锚;
2025.4.27 06:20 过#27浮(龙爪岩);
2025.4.27 07:20 过#32浮;
2025.4.27 08:00 过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
2025.4.27 09:00 过#51浮(福中水道);
2025.4.27 10:00 过江阴长江公路大桥;
2025.4.27 12:00 返航至虹福船厂靠泊。
三、船上联系方式
随船联系人:朱可可,13962857973。
四、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航路规定,按要求显示信号,保持AIS正常开启;
(二)试航船舶航经桥区、VTS报告线和交通管制区等水域,应按规定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三)试航船舶在长江江苏段航行期间不得进行效用试验和任何有碍航行安全的设备调试;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和开始效用试验时,应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四)试航船舶应在VHF规定频道加强值守,保持与过往船舶的联络;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间距,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五)试航船舶如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应停止试航,并尽快转移至安全水域停泊。
泰州海事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