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从扬州购买了一艘船,准备到泰州登记,请问怎样申请船名?
发布日期:2025-06-0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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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向泰州海事局提出预留船舶名称申请。船舶名称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等线上方式预留,也可以到船舶登记机关预留。但使用需经特别批准的船名的,应当到船舶登记机关办理预留船舶名称。船舶名称预留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未办理船舶登记手续的,船舶名称自动释放。船舶名称预留通过后,依据《船舶登记条例》《船舶登记办法》申请登记时,船舶登记机关核定预留的船舶名称,并记载于相应的船舶登记证书。注意:船舶所有权变更后仍沿用原船舶名称的,应提交原船舶所有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编辑:(政务中心)
信息来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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