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航通〔2025〕0841号)2025年7月长江中下游南通段重点汊道分流分沙比监测水文测验航行通告
发布日期:2025-07-17 17: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船舶:

建设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将在长江南通段开展重点汊道分流分沙比监测水文测验,现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5718日至729日。

其中福姜沙水道测量时间:

小潮FJS5断面2025-07-18 08:002025-07-19 19:00

大潮FJS5RGTSGZTSGL断面2025-07-25 12:002025-07-26 17:00

南通、通州沙、白茆沙水道测量时间:

潮,TZSDTZS1断面2025-07-18 07:002025-07-19 17:00

大潮TZSDTZS1BZK断面2025-07-27 12:00 2025-07-28 19:00

上述根据天生港潮汐预报制定的计划时间,测验开始时间视实际潮汐及潮流转流时间,按潮流封闭性的要求略有调整。7个断面分上、下测区分别施测,测验时采用ADCP每整点走航式施测一次,各断面同步观测28-30小时左右,保证两涨两落,满足潮流闭合要求。

二、作业水域

长江南通段如皋港至苏通大桥水域共布置 7 条 ADCP 测流断面进行水文测验。具体坐标信息如下:

1. FJS5断面(32°03.661′N120°32.417′E)至32°03.259′N120°32.221′E

2 .RG断面(32°02.472′ N120°34.292E32°02.269′N120°33.926′E

3 .TSGZ断面( 32°03.715′N120°39.307′E )至( 32°03.272′N120°39.027′E 

4 .TSGL断面( 32°01.971′ N120°45.036′E)至( 32°01.396′N120°44.805′E

5 .TZSD断面( 32°00.461′N120°49.088′E 31°58.984′N120°47.229′E

6 .TZS1断面( 31°49.705′N120°56.470′ E)至( 31°48.574′ N120°54.442′ E

         7 .BZK断面(31°48.780′N121°08.934′E)至( 31°47.657′N121°10.202′E

三、作业船舶

苏通交测02、苏交测3、苏交测6、苏交测9、常丰交测1、沪水测6

四、作业内容

本工程主要在上述施工水域开展水文测验作业

五、注意事项

1.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船舶下水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作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和防污染措施。

2.作业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核定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和警戒,开启AIS,保持甚高频值守,主动发布信息,加强与周边船舶联系。

3.如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情况,船舶应停止作业,及早选择安全水域停泊,落实各项安全和应急处置措施。

4.过往船舶通过作业水域时,应加强瞭望注意识别与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距离,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

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南通海事局    

2025717




编辑:(南通海事局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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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局    时间:2025-07-17 17:14

各有关单位、船舶:

建设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将在长江南通段开展重点汊道分流分沙比监测水文测验,现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5718日至729日。

其中福姜沙水道测量时间:

小潮FJS5断面2025-07-18 08:002025-07-19 19:00

大潮FJS5RGTSGZTSGL断面2025-07-25 12:002025-07-26 17:00

南通、通州沙、白茆沙水道测量时间:

潮,TZSDTZS1断面2025-07-18 07:002025-07-19 17:00

大潮TZSDTZS1BZK断面2025-07-27 12:00 2025-07-28 19:00

上述根据天生港潮汐预报制定的计划时间,测验开始时间视实际潮汐及潮流转流时间,按潮流封闭性的要求略有调整。7个断面分上、下测区分别施测,测验时采用ADCP每整点走航式施测一次,各断面同步观测28-30小时左右,保证两涨两落,满足潮流闭合要求。

二、作业水域

长江南通段如皋港至苏通大桥水域共布置 7 条 ADCP 测流断面进行水文测验。具体坐标信息如下:

1. FJS5断面(32°03.661′N120°32.417′E)至32°03.259′N120°32.221′E

2 .RG断面(32°02.472′ N120°34.292E32°02.269′N120°33.926′E

3 .TSGZ断面( 32°03.715′N120°39.307′E )至( 32°03.272′N120°39.027′E 

4 .TSGL断面( 32°01.971′ N120°45.036′E)至( 32°01.396′N120°44.805′E

5 .TZSD断面( 32°00.461′N120°49.088′E 31°58.984′N120°47.229′E

6 .TZS1断面( 31°49.705′N120°56.470′ E)至( 31°48.574′ N120°54.442′ E

         7 .BZK断面(31°48.780′N121°08.934′E)至( 31°47.657′N121°10.202′E

三、作业船舶

苏通交测02、苏交测3、苏交测6、苏交测9、常丰交测1、沪水测6

四、作业内容

本工程主要在上述施工水域开展水文测验作业

五、注意事项

1.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船舶下水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作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和防污染措施。

2.作业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核定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和警戒,开启AIS,保持甚高频值守,主动发布信息,加强与周边船舶联系。

3.如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情况,船舶应停止作业,及早选择安全水域停泊,落实各项安全和应急处置措施。

4.过往船舶通过作业水域时,应加强瞭望注意识别与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距离,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

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南通海事局    

202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