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海事局关于扬州万隆船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造船“万隆09”轮试航的航行通告--苏航通〔2025〕0850号
发布日期:2025-07-21 17: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船舶:

扬州万隆船业有限责任公司建造的万隆09”轮定于2025721日从仪征捷水道万隆船厂码头开航出江到海上进行试航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万隆09轮,多用途船,船舶总长60.0米,型宽15.8米,型深6.5米,前吃水2米,后吃水3米,总吨1896,净吨568,主机功率4800千瓦,水面以上最大高度20米,随船人数44人,MMSI:412209120

二、航经水域和时间

2025.07.21 08:00  从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码头开航;

2025.07.21 18:00  南通联检锚地锚泊;

2025.07.22 05:00  从南通联检锚地开航;

2025.07.22 08:00  驶出长江太仓段

海上试航

2025.07.29 13:20  进入长江太仓段

2025.07.29 19:00  常州港海轮锚地锚泊

2025.07.30 06:00  常州港海轮锚地开航;

2025.07.30 12:00  靠泊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码头

船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骏13862810598

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航路规定,按要求显示信号,保持AIS正常开启;

(二)试航船舶航经VTS报告线和交通管制区等水域,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三)试航船舶应严格执行《江苏海事局关于公布长江江苏段内河船舶试航水域的通告》要求,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和开始效用试验时,应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四)试航船舶应在VHF规定频道加强值守和与过往船舶的联络;试航船舶如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应停止试航,并尽快转移至安全水域停泊;

(五)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间距,加强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扬州海事局

 

2025年718


编辑:(指挥中心
信息来源:扬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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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海事局关于扬州万隆船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造船“万隆09”轮试航的航行通告--苏航通〔2025〕0850号

来源:扬州局    时间:2025-07-21 17:12

各有关单位、船舶:

扬州万隆船业有限责任公司建造的万隆09”轮定于2025721日从仪征捷水道万隆船厂码头开航出江到海上进行试航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万隆09轮,多用途船,船舶总长60.0米,型宽15.8米,型深6.5米,前吃水2米,后吃水3米,总吨1896,净吨568,主机功率4800千瓦,水面以上最大高度20米,随船人数44人,MMSI:412209120

二、航经水域和时间

2025.07.21 08:00  从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码头开航;

2025.07.21 18:00  南通联检锚地锚泊;

2025.07.22 05:00  从南通联检锚地开航;

2025.07.22 08:00  驶出长江太仓段

海上试航

2025.07.29 13:20  进入长江太仓段

2025.07.29 19:00  常州港海轮锚地锚泊

2025.07.30 06:00  常州港海轮锚地开航;

2025.07.30 12:00  靠泊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码头

船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骏13862810598

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航路规定,按要求显示信号,保持AIS正常开启;

(二)试航船舶航经VTS报告线和交通管制区等水域,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三)试航船舶应严格执行《江苏海事局关于公布长江江苏段内河船舶试航水域的通告》要求,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和开始效用试验时,应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四)试航船舶应在VHF规定频道加强值守和与过往船舶的联络;试航船舶如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应停止试航,并尽快转移至安全水域停泊;

(五)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间距,加强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扬州海事局

 

2025年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