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海事局联合多部门共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
发布日期:2025-08-18 09:41 浏览次数:

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8月15日)上午,太仓海事局联合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沙溪镇人民政府举行共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签约仪式,共同签署《长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合作共建协议》,旨在整合三方力量,打通水陆生态损害赔偿工作链条。

签约仪式上,三方分别就共建内容进行了说明。太仓海事局结合长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特点,重点介绍了共建协议中关于赔偿金合规使用、基地日常建设维护及各方职责的内容;生态环境局详细介绍了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基地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项目的具体模式和标准;印北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负责人介绍了基地日常管理、项目执行和公众参与等运营机制。
            签约仪式后,太仓海事局通报了“GREAT XX”轮生态损害赔偿案。该案是太仓海事局首次对外国船东依法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具有开创性意义。由于案件涉外、案情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适用与常规案件存在显著差异,太仓海事局就案件处理中的关键问题与参会各方进行了深入讨论,为依法依规办理提供了坚实保障。通报结束后,在生态环境局和沙溪镇政府的共同见证下,太仓海事局现场与“GREAT XX”轮赔偿义务人代表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标志着该涉外索赔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下一步,太仓海事局将以此次共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为契机,持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生态损害赔偿联动机制,依托共建基地的生态修复实践,切实提升各方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责任意识和行动合力,共同守护好长江母亲河的碧水清波。






编辑:(邹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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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海事局联合多部门共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

来源:太仓局    时间:2025-08-18 09:41

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8月15日)上午,太仓海事局联合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沙溪镇人民政府举行共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签约仪式,共同签署《长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合作共建协议》,旨在整合三方力量,打通水陆生态损害赔偿工作链条。

签约仪式上,三方分别就共建内容进行了说明。太仓海事局结合长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特点,重点介绍了共建协议中关于赔偿金合规使用、基地日常建设维护及各方职责的内容;生态环境局详细介绍了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基地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项目的具体模式和标准;印北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负责人介绍了基地日常管理、项目执行和公众参与等运营机制。
            签约仪式后,太仓海事局通报了“GREAT XX”轮生态损害赔偿案。该案是太仓海事局首次对外国船东依法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具有开创性意义。由于案件涉外、案情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适用与常规案件存在显著差异,太仓海事局就案件处理中的关键问题与参会各方进行了深入讨论,为依法依规办理提供了坚实保障。通报结束后,在生态环境局和沙溪镇政府的共同见证下,太仓海事局现场与“GREAT XX”轮赔偿义务人代表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标志着该涉外索赔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下一步,太仓海事局将以此次共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为契机,持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生态损害赔偿联动机制,依托共建基地的生态修复实践,切实提升各方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责任意识和行动合力,共同守护好长江母亲河的碧水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