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保障桥区水域通航安全,江阴海事局立足全面提升桥梁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多措并举加强工程及浮吊类船舶桥梁防碰撞核查工作。
一是源头治理,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工程及浮吊类航运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对拟通过桥区水域的工程及浮吊类船舶,根据桥梁通航净空尺度留足安全系数。加强对近年来发生过船舶碰撞桥梁事故的航运企业约谈和监督,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和船员培训,在桥孔上方设置桥梁通航净空高度标识、配备必要的桥梁水域监控设备、维护桥梁防撞装置等。
二是精准核查,有效化解触碰桥梁风险。要求拟通过桥区水域的水面以上最大高度达到40米及以上的工程及浮吊类船舶,必须持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船舶吊臂高度与对应倾斜角度的测量报告。船舶在拟通过桥区水域24小时前,报送船舶图纸、测量报告、航运公司及船长关于船舶水面以上最大高度的声明等相关资料,政务中心复核后及时通报指挥中心,满足桥梁通航净空尺度要求的船舶方可正常通过桥区水域。
三是优化部署,构建完善应急响应机制。VTS接到上述船舶动态报告时,及时核实船舶资料报送情况,对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船舶依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各快反中心综合利用海巡艇、智能卡口、无人机、CCTV等多维感知体系,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工程及浮吊类船舶时,主动核查船舶资料报送情况及水面以上最大高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VTS,全方位监管桥区水域交通安全。
下一步,江阴海事局将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桥梁防碰撞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推动持续优化软、硬件措施,不断加强工程及浮吊类船舶桥梁防碰撞核查,全力保障辖区桥区水域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