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巩固船舶超载运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内河船舶超载运输行为反弹,江阴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多举措强化船舶超载专项整治。
一、深耕两条“管理链”,筑牢始发港源头防线。充分利用“大船、码头、小船”“船舶、港口、货主”两条管理链,将强化码头企业源头管理作为工作重心。进一步压实码头主体责任制,督促码头抓好船舶进港-装货-出港全链条管理,建立作业船舶管理台账,强化现场工作人员培训与责任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人员建立奖惩机制,同时督促实时跟踪船舶动态,主动做好出港船舶管理,对违反承诺装载B级干舷载运货物去A级航区的船舶主动劝返并及时报告所属海事处。
二、活用两个“智慧系统”,提升数据核查监管效能。及时通过港航一体化系统对船舶装载情况进行核查,抓好出港船舶管理。对系统发现问题船舶及时联系船方就近实施减载,同时对信息录入不及时、虚假填报码头按照信用承诺进行惩戒,并强化对相关码头现场检查频次与力度。充分发挥“干支联动智能化交通组织系统”平台功能,及时通过系统通报问题船舶信息,对问题船舶进闸船舶进行限制,实现与地方交通、船闸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安全共治。对查处超载运输船舶纳入系统“重点船舶”管理,并在系统进行重点标识,同时执法人员加大对相关船舶执法检查,实现“一次违规、处处受限”的局面,保持对超载执法高压态势。
三、抓实“现场+远程”联动核查,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充分发挥CCTV、无人机超视距预警与巡查能力,逐一对港池、锚地、待闸区及交界水域逐一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船舶信息及时通报快反中心,快反中心发挥指挥中枢作用,就近调派执法力量开展现场核查,确保问题船舶逐条处置到位、监管不留死角。海巡艇强化码头作业现场、过境船舶停靠水域、AB级航区分界线、辖区分界线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与力度,及时查处过境、在航超载船舶,督促相关船就近减载,防止船舶带病航行。
下一步,江阴海事局将严格落实超载专项整治工作各项部署,坚持源头治理不缺位、常治长效不动摇、惩戒力度不放松,不断巩固提升辖区船舶超载运输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