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吉346”轮试航航行通告-苏航通〔2026〕0109号
发布日期:2026-01-21 21:4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船舶:

江苏韩通赢吉重工有限公司建造的“赢吉346”轮拟定于2026年1月22日0800时从张家港久盛船业有限公司码头离泊,离泊后开往黄海指定水域进行试航作业,试航后返回南通靠通州湾景通码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赢吉346”轮,散货船,IMO号:1053937,MMSI码:412496000 ,总长199.90米,型宽32.26米,型深18.90米,前吃水5.00米,后吃水6.00米,总吨35724,净吨21206,载重吨63500,主机功率7000.00KW,水面以上最大高度42.0米;试航随船人数:90人。

二、航经水域和时间

(一)2026年1月22日

0800时  从张家港久盛船业有限公司码头启航;

0820时  进福姜沙中水道下行;

1020时  通过沪苏通大桥;

1230时  通过苏通大桥;

1400时  太仓海轮锚地抛锚过夜。

(二)2026年1月23日

0630时  从太仓海轮锚地起锚;

0700时  通过长江1号浮;

0720时  通过宝山灯船;

0900时  通过吴淞口;

1000时  通过圆圆沙灯船;

1200时  通过九段灯船;

1430时  通过南槽灯船。

(三)2026年1月28日

1530时  靠泊通州湾景通码头。

 三、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要求,在核定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和警戒,开启AIS,保持甚高频值守,主动发布信息,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与过往船舶统一会让意图。

(二)试航船舶航经桥区、VTS报告线和交通管制区等水域,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三)试航船舶在长江江苏段航行期间不得进行效用试验和任何有碍航行安全的设备调试;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和开始效用试验时,应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四)试航船舶应在VHF规定频道加强值守,与过往船舶保持联系;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间距,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五)试航船舶如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应停止试航,并尽快转移至安全水域停泊。

试航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张家港海事局

2026年1月21日


编辑:(张家港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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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吉346”轮试航航行通告-苏航通〔2026〕0109号

来源:张家港局    时间:2026-01-21 21:41

各有关单位、船舶:

江苏韩通赢吉重工有限公司建造的“赢吉346”轮拟定于2026年1月22日0800时从张家港久盛船业有限公司码头离泊,离泊后开往黄海指定水域进行试航作业,试航后返回南通靠通州湾景通码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赢吉346”轮,散货船,IMO号:1053937,MMSI码:412496000 ,总长199.90米,型宽32.26米,型深18.90米,前吃水5.00米,后吃水6.00米,总吨35724,净吨21206,载重吨63500,主机功率7000.00KW,水面以上最大高度42.0米;试航随船人数:90人。

二、航经水域和时间

(一)2026年1月22日

0800时  从张家港久盛船业有限公司码头启航;

0820时  进福姜沙中水道下行;

1020时  通过沪苏通大桥;

1230时  通过苏通大桥;

1400时  太仓海轮锚地抛锚过夜。

(二)2026年1月23日

0630时  从太仓海轮锚地起锚;

0700时  通过长江1号浮;

0720时  通过宝山灯船;

0900时  通过吴淞口;

1000时  通过圆圆沙灯船;

1200时  通过九段灯船;

1430时  通过南槽灯船。

(三)2026年1月28日

1530时  靠泊通州湾景通码头。

 三、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要求,在核定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和警戒,开启AIS,保持甚高频值守,主动发布信息,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与过往船舶统一会让意图。

(二)试航船舶航经桥区、VTS报告线和交通管制区等水域,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三)试航船舶在长江江苏段航行期间不得进行效用试验和任何有碍航行安全的设备调试;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和开始效用试验时,应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四)试航船舶应在VHF规定频道加强值守,与过往船舶保持联系;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间距,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五)试航船舶如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应停止试航,并尽快转移至安全水域停泊。

试航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张家港海事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