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江海船上的船员都需要持有内河水域航线签注吗?
发布日期:2026-10-10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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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的通知》,申请引航之外的海船在内河水域航行时,其船长和驾驶员应按照以下规定持有经相应航线签注的适任证书:
(一)连续航行不超过6个小时,该船船长所持适任证书应经过相应航线签注;
(二)连续航行6至12个小时,该船船长及至少一名驾驶员所持适任证书应经过相应航线签注;
(三)连续航行12个小时以上,该船船长及至少二名驾驶员所持适任证书应经过相应航线签注。
持有内河一类船长、驾驶员或者二类船长相应航线有效适任证书的海船船长、驾驶员,等同于符合本条规定的航线签注要求。
编辑:(政务中心)
信息来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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