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口岸查验单位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监管联席会议在南京召开
发布日期:2026-03-19 09:58 浏览次数:

3月13日上午,江苏省级口岸查验单位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监管联席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苏海事局缪昌文局长、辛剑副局长,南京海关陈新东总工程师,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毛志峰副总站长,以及省级口岸查验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邀请省商务厅朱宝荣二级巡视员到会指导,长江引航中心、省贸促会、省口岸协会以及部分港航企业代表参加交流座谈。

缪昌文局长指出,江苏省级口岸查验单位自2006年就建立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口岸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商促进江苏口岸发展大计。过去一年来,面对多年少有的外部冲击,省级口岸查验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守国门、促发展的职责使命,为江苏外贸发展稳中提质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增添了强劲动能,为扛好经济大省挑大梁责任提供了坚实支撑。

缪昌文局长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今年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最新要求,认真落实全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推进会和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持续深化口岸合作,进一步畅通开放大通道,提升开放口岸能级,更好统筹开放与安全。一是要筑牢口岸安全屏障,深化协同监管“合作清单”,建设智慧监管“智能耳目”,释放信用监管“乘数效应”,做到监管更加高效。二是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增强口岸开放“辐射力”、港口枢纽“竞争力”、营商环境“影响力”,做到服务更加精准。三是要维护海运物流供应链畅通,依托港口、贸易、船队等体量优势,推进国际航线、运输通道多元化,强化海运物流全程供应链布局,做到保障更加有力。

会议期间,省级口岸查验单位通报了2025年口岸查验监管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安排,并就口岸码头开放、保障国际海运物流供应链畅通等需要共同关注、深入推进的工作进行了讨论。省贸促会、省口岸协会以及港航企业代表就需要相关部门关心支持的事项或意见建议进行交流发言。


编辑:(船舶处
信息来源:船舶处
关闭
打印
江苏省级口岸查验单位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监管联席会议在南京召开

来源:船舶处    时间:2026-03-19 09:58

3月13日上午,江苏省级口岸查验单位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监管联席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苏海事局缪昌文局长、辛剑副局长,南京海关陈新东总工程师,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毛志峰副总站长,以及省级口岸查验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邀请省商务厅朱宝荣二级巡视员到会指导,长江引航中心、省贸促会、省口岸协会以及部分港航企业代表参加交流座谈。

缪昌文局长指出,江苏省级口岸查验单位自2006年就建立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口岸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商促进江苏口岸发展大计。过去一年来,面对多年少有的外部冲击,省级口岸查验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守国门、促发展的职责使命,为江苏外贸发展稳中提质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增添了强劲动能,为扛好经济大省挑大梁责任提供了坚实支撑。

缪昌文局长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今年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最新要求,认真落实全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推进会和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持续深化口岸合作,进一步畅通开放大通道,提升开放口岸能级,更好统筹开放与安全。一是要筑牢口岸安全屏障,深化协同监管“合作清单”,建设智慧监管“智能耳目”,释放信用监管“乘数效应”,做到监管更加高效。二是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增强口岸开放“辐射力”、港口枢纽“竞争力”、营商环境“影响力”,做到服务更加精准。三是要维护海运物流供应链畅通,依托港口、贸易、船队等体量优势,推进国际航线、运输通道多元化,强化海运物流全程供应链布局,做到保障更加有力。

会议期间,省级口岸查验单位通报了2025年口岸查验监管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安排,并就口岸码头开放、保障国际海运物流供应链畅通等需要共同关注、深入推进的工作进行了讨论。省贸促会、省口岸协会以及港航企业代表就需要相关部门关心支持的事项或意见建议进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