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赴江苏交控开展船舶碰撞桥梁专项行动工作会商
发布日期:2026-04-01 10:3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长江江苏段船舶碰撞桥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3月30日,江苏海事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工作会商,江苏海事局通航管理处、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水上执法监督局(地方海事局)、江苏交控技术部及事业部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各方围绕长江江苏段重点桥梁防碰撞安全管理工作深入交流研讨,聚焦润扬长江大桥斜拉桥、扬中大桥、江阴长江公路大桥三座桥梁的安全风险隐患及整改推进情况进行重点对接,逐一梳理桥梁防碰撞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针对润扬长江大桥斜拉桥通航净空高度低、主动防碰撞预警系统尚未安装到位的问题,各方明确需加快推进桥梁主动防碰撞预警系统(超高预警)安装落地,从技术层面提升超高船舶预警能力,筑牢桥梁本质安全防线。针对扬中大桥涉水桥墩防撞能力仅 1000 吨级,远低于太平洲捷水道通航代表船型标准,且非通航桥孔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问题,要求参照扬中一桥整改经验,尽快为通航孔桥墩增设满足通航标准的被动防撞设施,对非通航桥孔设置专设航标及抬缆浮并实施物理隔离,杜绝船舶误入风险。针对江阴长江公路大桥现有防碰撞系统技术性能落后、无法发挥实效,且存在超高船舶触碰风险的问题,督促加快预警系统升级改造调研进度,尽快确定适配的预警系统方案,推动系统早日投入使用、恢复预警功能。

此次会商进一步凝聚了跨部门、跨单位协同推进船舶碰撞桥梁专项行动的工作合力,明确了桥梁防碰撞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推进方向。下一步,江苏交控将针对润扬长江大桥斜拉桥、扬中大桥、江阴长江公路大桥三座桥梁的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按时按质落地见效,整改计划和方案于2周内报江苏海事局与省交通运输厅。同时,江苏海事局将持续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江苏交控及各桥梁管理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持续深化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桥区水域通航监管,切实防范化解船舶碰撞桥梁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障长江江苏段水上通航安全和桥梁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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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赴江苏交控开展船舶碰撞桥梁专项行动工作会商

来源:通航处    时间:2026-04-01 10:39

为深入贯彻落实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长江江苏段船舶碰撞桥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3月30日,江苏海事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工作会商,江苏海事局通航管理处、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水上执法监督局(地方海事局)、江苏交控技术部及事业部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各方围绕长江江苏段重点桥梁防碰撞安全管理工作深入交流研讨,聚焦润扬长江大桥斜拉桥、扬中大桥、江阴长江公路大桥三座桥梁的安全风险隐患及整改推进情况进行重点对接,逐一梳理桥梁防碰撞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针对润扬长江大桥斜拉桥通航净空高度低、主动防碰撞预警系统尚未安装到位的问题,各方明确需加快推进桥梁主动防碰撞预警系统(超高预警)安装落地,从技术层面提升超高船舶预警能力,筑牢桥梁本质安全防线。针对扬中大桥涉水桥墩防撞能力仅 1000 吨级,远低于太平洲捷水道通航代表船型标准,且非通航桥孔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问题,要求参照扬中一桥整改经验,尽快为通航孔桥墩增设满足通航标准的被动防撞设施,对非通航桥孔设置专设航标及抬缆浮并实施物理隔离,杜绝船舶误入风险。针对江阴长江公路大桥现有防碰撞系统技术性能落后、无法发挥实效,且存在超高船舶触碰风险的问题,督促加快预警系统升级改造调研进度,尽快确定适配的预警系统方案,推动系统早日投入使用、恢复预警功能。

此次会商进一步凝聚了跨部门、跨单位协同推进船舶碰撞桥梁专项行动的工作合力,明确了桥梁防碰撞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推进方向。下一步,江苏交控将针对润扬长江大桥斜拉桥、扬中大桥、江阴长江公路大桥三座桥梁的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按时按质落地见效,整改计划和方案于2周内报江苏海事局与省交通运输厅。同时,江苏海事局将持续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江苏交控及各桥梁管理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持续深化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桥区水域通航监管,切实防范化解船舶碰撞桥梁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障长江江苏段水上通航安全和桥梁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