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号】突发!长江江苏段临时交通管制
发布日期:2026-04-17 20: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澎湃号;刊发时间:2026年4月11日 

江苏海事发布消息:

大风即将来袭

江苏海事局辖区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根据江苏省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4月11日至12日,全省偏东风5级阵风6-7级。

临时交通管制安排

为有效应对本次大风过程,自4月11日20时起,江苏海事局拟对沪苏通大桥以下至长江#1浮(以下简称“管控区域”)水域内的内河集装箱船舶、内河滚装船舶、内河大件运输船舶、内河载运易流态货物船舶、80米以下小型船舶、拖带船队或抗风等级小于气象预报的船舶(以下简称“受控船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具体管制要求

自4月11日20时起,

1.受控船舶一律停止在长江#1浮上行进入长江江苏段,停止下行通过沪苏通大桥桥区水域。

2.管控区域内的受控船舶应尽快选择安全水域锚泊。

3.目的港为管控区域或需途经管控区域航行的受控船舶,应就近选择锚地、临时停泊区锚泊,避免临近管控区域扎堆锚泊。

解除交通管制安排

江苏海事局将自4月12日17时起,解除临时交通管制。

江苏海事局及相关各分支局将按照“先航道内、后航道外,先普通货船、后危化品船舶,客汽渡船在船流高峰期间暂缓开航”的顺序组织船舶起锚开航。

安全提醒

请各单位、船舶密切跟踪气象水文变化,关注江苏海事发布的水上交通管控最新要求,严禁冒险航行、作业,并提前落实好大风防范措施,临水作业人员务必穿好救生衣,减少临水活动。

锚泊船舶应加强值班,及时核对锚位、检查锚链受力情况,加强值班力量和全船巡查频次,防止走锚。

请各单位、船舶及时关注、服从当地海事部门交通组织。如遇紧急情况,请拨打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


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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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号】突发!长江江苏段临时交通管制

来源:宣传处    时间:2026-04-17 20:09

信息来源:澎湃号;刊发时间:2026年4月11日 

江苏海事发布消息:

大风即将来袭

江苏海事局辖区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根据江苏省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4月11日至12日,全省偏东风5级阵风6-7级。

临时交通管制安排

为有效应对本次大风过程,自4月11日20时起,江苏海事局拟对沪苏通大桥以下至长江#1浮(以下简称“管控区域”)水域内的内河集装箱船舶、内河滚装船舶、内河大件运输船舶、内河载运易流态货物船舶、80米以下小型船舶、拖带船队或抗风等级小于气象预报的船舶(以下简称“受控船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具体管制要求

自4月11日20时起,

1.受控船舶一律停止在长江#1浮上行进入长江江苏段,停止下行通过沪苏通大桥桥区水域。

2.管控区域内的受控船舶应尽快选择安全水域锚泊。

3.目的港为管控区域或需途经管控区域航行的受控船舶,应就近选择锚地、临时停泊区锚泊,避免临近管控区域扎堆锚泊。

解除交通管制安排

江苏海事局将自4月12日17时起,解除临时交通管制。

江苏海事局及相关各分支局将按照“先航道内、后航道外,先普通货船、后危化品船舶,客汽渡船在船流高峰期间暂缓开航”的顺序组织船舶起锚开航。

安全提醒

请各单位、船舶密切跟踪气象水文变化,关注江苏海事发布的水上交通管控最新要求,严禁冒险航行、作业,并提前落实好大风防范措施,临水作业人员务必穿好救生衣,减少临水活动。

锚泊船舶应加强值班,及时核对锚位、检查锚链受力情况,加强值班力量和全船巡查频次,防止走锚。

请各单位、船舶及时关注、服从当地海事部门交通组织。如遇紧急情况,请拨打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