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企业和海事机构2026年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突出问题提醒曝光(第9期)
发布日期:2026-05-15 08:43 浏览次数:

             一、航运企业及到港船舶问题:

经检查发现,瑞昌市星平经贸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星平强胜”在南京#150红浮南侧水域对锚泊时,未按照船舶最低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船员,本航次缺一类轮机长一名。依据《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一款“船舶配备的船长、轮机长不满足最低安全配员判定要求”的规定,认定该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水上交通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现予以曝光

船舶配员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的必要条件,是防范水上安全事故、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核心防线,请各航运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提高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船舶最低配员证书要求,足额配备适任船员,坚决杜绝配员不足、船员不适任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船员日常管理和安全培训,提升船员安全意识,坚决守住水上交通安全底线。

二、海事管理机构问题:

南京海事局,海巡执法大队检查上报的“宝洋1”轮主机旁声力电话无效的重大隐患。隐患定级明显不准、定性偏差较大,该隐患不在《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范围内,不符合重大隐患认定标准,暴露出南京海事局隐患甄别研判不严谨,对重大隐患与一般隐患的界定标准把握不精准,未严格对照判定标准逐条核查隐患性质,的问题。

请南京海事局以此次问题为警示,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上报质量核查,对近期上报的各类隐患进行复核,及时纠正定性偏差问题,进一步提升隐患报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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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企业和海事机构2026年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突出问题提醒曝光(第9期)

来源:安全处    时间:2026-05-15 08:43

             一、航运企业及到港船舶问题:

经检查发现,瑞昌市星平经贸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星平强胜”在南京#150红浮南侧水域对锚泊时,未按照船舶最低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船员,本航次缺一类轮机长一名。依据《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一款“船舶配备的船长、轮机长不满足最低安全配员判定要求”的规定,认定该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水上交通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现予以曝光

船舶配员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的必要条件,是防范水上安全事故、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核心防线,请各航运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提高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船舶最低配员证书要求,足额配备适任船员,坚决杜绝配员不足、船员不适任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船员日常管理和安全培训,提升船员安全意识,坚决守住水上交通安全底线。

二、海事管理机构问题:

南京海事局,海巡执法大队检查上报的“宝洋1”轮主机旁声力电话无效的重大隐患。隐患定级明显不准、定性偏差较大,该隐患不在《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范围内,不符合重大隐患认定标准,暴露出南京海事局隐患甄别研判不严谨,对重大隐患与一般隐患的界定标准把握不精准,未严格对照判定标准逐条核查隐患性质,的问题。

请南京海事局以此次问题为警示,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上报质量核查,对近期上报的各类隐患进行复核,及时纠正定性偏差问题,进一步提升隐患报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