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靖皋长江大桥ZJG-A1标段水上平台及主塔塔吊拆除施工航行通告——苏航通〔2026〕0792号
发布日期:2026-06-12 10:4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船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将进行张靖皋长江大桥ZJG-A1标段水上平台及主塔塔吊拆除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作业船舶

“新大禹5”“盐中捞18”“飞翔508”“远顺6”。

三、作业水域

长江福姜沙水道长江#47至#48红浮联线及下行推荐航路南侧水域,即以下四点连线围成的水域范围内:

A:32°01′08.86″N,120°31′24.14″E;

B:32°00′28.90″N,120°31′04.71″E;

C:32°00′18.84″N,120°31′32.74″E;

D:32°00′58.79″N,120°31′52.16″E。

四、作业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水上平台拆除(栈桥上部结构、拔桩、运输栈桥材料)、主塔横撑及环塔平台拆除和主塔塔吊拆除。

五、注意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作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和防污染措施。

(二)作业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与了望,保持VHF06频道有效值守,主动发布作业动态,加强与过往船舶的联系。

(三)作业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如遇雷暴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或船流高峰情况,应暂停作业。

(四)过往船舶航经作业水域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与施工水域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缓速通过。

(五)航经作业水域的船舶可通过VHF10频道或电话(0512-58330432)与张家港海事局水上交通管理中心联系。

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张家港海事局      

2026年6月11日


编辑:(张家港海事局
信息来源:张家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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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靖皋长江大桥ZJG-A1标段水上平台及主塔塔吊拆除施工航行通告——苏航通〔2026〕0792号

来源:张家港局    时间:2026-06-12 10:46

各有关单位、船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将进行张靖皋长江大桥ZJG-A1标段水上平台及主塔塔吊拆除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作业船舶

“新大禹5”“盐中捞18”“飞翔508”“远顺6”。

三、作业水域

长江福姜沙水道长江#47至#48红浮联线及下行推荐航路南侧水域,即以下四点连线围成的水域范围内:

A:32°01′08.86″N,120°31′24.14″E;

B:32°00′28.90″N,120°31′04.71″E;

C:32°00′18.84″N,120°31′32.74″E;

D:32°00′58.79″N,120°31′52.16″E。

四、作业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水上平台拆除(栈桥上部结构、拔桩、运输栈桥材料)、主塔横撑及环塔平台拆除和主塔塔吊拆除。

五、注意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作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和防污染措施。

(二)作业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与了望,保持VHF06频道有效值守,主动发布作业动态,加强与过往船舶的联系。

(三)作业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如遇雷暴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或船流高峰情况,应暂停作业。

(四)过往船舶航经作业水域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与施工水域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缓速通过。

(五)航经作业水域的船舶可通过VHF10频道或电话(0512-58330432)与张家港海事局水上交通管理中心联系。

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张家港海事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