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扬州海事局深入贯彻落实江苏海事局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保障江都港区船舶安全进出港18000余艘次、货物吞吐量近3000万吨,其中风电设备船载出运约45万立方,较去年同期上涨706%,为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优化便民服务举措,畅通港区水运物流通道。持续优化水上政务服务和通航保障,建立港区靠离泊船舶统一调度机制,协同企业将港内调度延伸至中程、远程调度,精准实施通航动态保障。对电煤、铁矿等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和风电设备等重要设备运输船舶开辟绿色通道,推动重点保供船舶“直进直靠、直离直出”,提高码头装卸和船舶运营效率。
二是强化全链条全程监管,牢牢守住通航安全底线。提前收集辖区码头船舶靠离泊作业计划,专人专岗对拟靠大型海轮《开航前自查表》、《关键设备检查表》、应急演练记录及舵机值守安排进行审核,严把船舶到港准入关口。同时依托海巡艇驻守、电子巡航、无人机巡查立体防控体系,加密夜间、恶劣天气、船舶高峰流等时段巡查频次,及时纠正船舶违规航行、违规作业、不按规定锚泊等行为,强化通航秩序管控。
三是深化全域隐患排查整治,夯实港区本质安全根基。坚持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清零,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专项治理。聚焦大型海轮、内河危化品船、老旧运输船舶等重点船舶,以及锚地、干支交汇水域、弯道水域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综合运用现场整改、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落实整改,逐项销号,坚决防止隐患反弹。
四是统筹绿色安全协同治理,助力港航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安全监管与生态保护并重,从严管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加强船舶生活污水、垃圾、油污水接收处置检查,督促码头配齐垃圾、污水接收设施,引导船舶污染物全面上岸交付。积极推广船舶岸电使用,宣传岸电优惠政策,推动靠港船舶常态化使用岸电,有效减少燃油废气排放,全力打造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化水上物流港区。
下一步,扬州海事局将持续以 “本质安全”为导向,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强化全程监管、深化隐患整治,持续提升江都港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全力保障水运物流畅通稳定,为建设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贡献更大海事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