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海事局 “以碳代偿”生态损害赔偿案入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事例》
发布日期:2026-07-2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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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海事法院联合江苏海事局、省自然资源厅、多地检察院等多部门发布了《十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事例》。太仓海事局报送的外籍船舶大气污染“以碳代偿”生态损害赔偿案例成功入选。
太仓海事局将以本次案例入选为重要契机,持续深化“以碳代偿”机制在船舶生态损害赔偿领域的应用探索,以法治创新护航长江绿色航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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