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首次担任IMO关键议题通信工作组协调人
发布日期:2026-07-29 17:14 浏览次数:

在7月20日至24日召开的IMO履行海事组织文书分委会(III)第12次会议上,经中国代表团积极争取,我局朱文广同志被推荐担任“非详尽义务清单及‘令主管机关满意’条款清单”议题下设通信工作组协调人,这标志着江苏海事局深度参与国际海事治理、提升履约话语权的努力迈出了坚实一步。

江苏海事局通过在III11、III12两次会议上连续就该议题提交建设性提案,为最终赢得协调人席位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III11次会议上,由江苏海事局牵头提交的“加强IMO文书中含令主管机关满意或类似表述条款实施”系列提案,得到与会各国代表团高度赞誉,一致认为将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指南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在III12次会议期间,江苏海事局再次主导提交信息类提案一份,全面覆盖成员国审核机制范围内所有法律文书,对各成员国落实相关条款的现有实践进行了系统梳理总结,为通信工作组后续工作明确了核心方向,也进一步展现了我国海事领域对该议题的深度研究与积极贡献。

这是江苏海事局首次担任IMO通信工作组协调人,进一步巩固了江苏海事局海事履约研究的领先地位,彰显了我局深度参与全球海事治理规则制定的能力与决心,也为后续推动我国海事主张融入国际规则体系搭建了重要平台。

朱文广同志作为江苏海事局海事履约高端人才,曾担任2024年中国迎接国际海事组织业务组牵头人,长期深耕海事履约研究,先后参加理事会、委员会、分委会以及专家组会议等各类IMO会议,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谈判实践经验。近年来,江苏海事局依托综合履约研究分委会优势资源,系统布局令主管机关满意条款、非详尽义务清单等重点研究课题,长期谋篇布局、厚积薄发,为朱文广同志担任通信组协调人岗位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支撑和团队保障。

下一步,江苏海事局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壮大履约人才队伍,深化综合履约研究分委会建设,扩大在国际海事事务中的参与度与影响力,为推动IMO规则制定更好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法规处、江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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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局首次担任IMO关键议题通信工作组协调人

来源:法规处、江阴局    时间:2026-07-29 17:14

在7月20日至24日召开的IMO履行海事组织文书分委会(III)第12次会议上,经中国代表团积极争取,我局朱文广同志被推荐担任“非详尽义务清单及‘令主管机关满意’条款清单”议题下设通信工作组协调人,这标志着江苏海事局深度参与国际海事治理、提升履约话语权的努力迈出了坚实一步。

江苏海事局通过在III11、III12两次会议上连续就该议题提交建设性提案,为最终赢得协调人席位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III11次会议上,由江苏海事局牵头提交的“加强IMO文书中含令主管机关满意或类似表述条款实施”系列提案,得到与会各国代表团高度赞誉,一致认为将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指南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在III12次会议期间,江苏海事局再次主导提交信息类提案一份,全面覆盖成员国审核机制范围内所有法律文书,对各成员国落实相关条款的现有实践进行了系统梳理总结,为通信工作组后续工作明确了核心方向,也进一步展现了我国海事领域对该议题的深度研究与积极贡献。

这是江苏海事局首次担任IMO通信工作组协调人,进一步巩固了江苏海事局海事履约研究的领先地位,彰显了我局深度参与全球海事治理规则制定的能力与决心,也为后续推动我国海事主张融入国际规则体系搭建了重要平台。

朱文广同志作为江苏海事局海事履约高端人才,曾担任2024年中国迎接国际海事组织业务组牵头人,长期深耕海事履约研究,先后参加理事会、委员会、分委会以及专家组会议等各类IMO会议,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谈判实践经验。近年来,江苏海事局依托综合履约研究分委会优势资源,系统布局令主管机关满意条款、非详尽义务清单等重点研究课题,长期谋篇布局、厚积薄发,为朱文广同志担任通信组协调人岗位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支撑和团队保障。

下一步,江苏海事局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壮大履约人才队伍,深化综合履约研究分委会建设,扩大在国际海事事务中的参与度与影响力,为推动IMO规则制定更好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