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事局以“三个一”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工作
发布日期:2026-08-20 16:25 浏览次数:

为响应第四个全国生态日,落实江苏海事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法典平稳落地实施,泰州海事局紧扣法典施行关键节点,联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普法、执法普法融合,推动辖区航运企业、码头单位、船舶船员学法知法守法。

一是开展一次专题培训。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环境法典》海事相关条款专题解读培训,辖区沿江码头经营单位、航运公司、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单位代表共计40余人参训。培训聚焦法典编纂背景、立法意义及核心制度创新,重点围绕船舶大气与水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等涉海事监管条款展开系统解读,通过新旧条款对比、典型案例剖析,清晰界定海事监管履职边界与执法标准,明确航运企业、码头单位在岸电使用、污染物合规处置、防污设备维护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二是组织一次联合宣贯。联合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将法典宣贯嵌入船舶现场检查全流程,开展“沉浸式”场景化普法。执法人员深入码头、登临船舶,重点核查岸电设施配备使用、船用燃油品质及防污文书记录等情况,对不规范行为现场提醒整改。同步面向船长、船员及码头工作人员开展“面对面”普法,结合一线案例讲解船舶未接岸电、使用不合格燃油、违规排放污染物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与生态危害,通过“检查+普法+指导”一体化模式,让从业人员直观懂法、自觉守法,推动法治要求落实到每一次装卸作业、每一艘在港船舶。

三是开展一次专项执法。坚持“执法一案、普法一片”理念,将法典宣贯与船舶防污染监管、专项联合执法深度融合。在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步开展释法说理,重点针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链条闭环监管、船舶污染事故处罚标准统一等新规要求,严格查处水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深化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以严格执法倒逼航运企业、码头单位落实污染物合规处置、岸电设施有效运行等法定义务,实现执法与普法双向促进,推动法典规定从“纸面”落到“水面”。

下一步,泰州海事局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宣贯工作,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码头、进船舶活动,完善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船舶污染防治全链条监管,以高水平法治筑牢长江泰州段水域生态防线。(朱海涛、庄雨、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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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事局以“三个一”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工作

来源:泰州局    时间:2026-08-20 16:25

为响应第四个全国生态日,落实江苏海事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法典平稳落地实施,泰州海事局紧扣法典施行关键节点,联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普法、执法普法融合,推动辖区航运企业、码头单位、船舶船员学法知法守法。

一是开展一次专题培训。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环境法典》海事相关条款专题解读培训,辖区沿江码头经营单位、航运公司、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单位代表共计40余人参训。培训聚焦法典编纂背景、立法意义及核心制度创新,重点围绕船舶大气与水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等涉海事监管条款展开系统解读,通过新旧条款对比、典型案例剖析,清晰界定海事监管履职边界与执法标准,明确航运企业、码头单位在岸电使用、污染物合规处置、防污设备维护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二是组织一次联合宣贯。联合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将法典宣贯嵌入船舶现场检查全流程,开展“沉浸式”场景化普法。执法人员深入码头、登临船舶,重点核查岸电设施配备使用、船用燃油品质及防污文书记录等情况,对不规范行为现场提醒整改。同步面向船长、船员及码头工作人员开展“面对面”普法,结合一线案例讲解船舶未接岸电、使用不合格燃油、违规排放污染物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与生态危害,通过“检查+普法+指导”一体化模式,让从业人员直观懂法、自觉守法,推动法治要求落实到每一次装卸作业、每一艘在港船舶。

三是开展一次专项执法。坚持“执法一案、普法一片”理念,将法典宣贯与船舶防污染监管、专项联合执法深度融合。在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步开展释法说理,重点针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链条闭环监管、船舶污染事故处罚标准统一等新规要求,严格查处水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深化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以严格执法倒逼航运企业、码头单位落实污染物合规处置、岸电设施有效运行等法定义务,实现执法与普法双向促进,推动法典规定从“纸面”落到“水面”。

下一步,泰州海事局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宣贯工作,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码头、进船舶活动,完善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船舶污染防治全链条监管,以高水平法治筑牢长江泰州段水域生态防线。(朱海涛、庄雨、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