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将开展“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上海受端配套过江工程”2区作业,2区施工水域位于长江#4浮-#5浮主航道下行通航分道、下行推荐航路及南侧部分可航水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概况
2026年9月11日至9月24日(24小时)。
(二)施工水域
位于白茆沙水道长江#4浮-#5浮之间主航道下行通航分道、下行推荐航路及南侧部分可航水域,共12个钻探孔位,具体坐标如下:
编号 | 勘探 孔号 | 经度 | 纬度 |
2区 | SY207 | 121.26179458 | 31.61823543 |
SY208 | 121.26128561 | 31.61829789 | |
SY209 | 121.26110609 | 31.61788559 | |
SY210 | 121.26059712 | 31.61794804 | |
SY211 | 121.26041761 | 31.61753574 | |
SY212 | 121.25990865 | 31.61759819 | |
SY213 | 121.25972914 | 31.61718588 | |
SY214 | 121.25922018 | 31.61724834 | |
SY215 | 121.25904067 | 31.61683603 | |
SY216 | 121.25853171 | 31.61689847 | |
SY217 | 121.25835221 | 31.61648617 | |
SY218 | 121.25784325 | 31.61654862 |
(三)施工船舶
“大运01”“皖蚌埠货2359”“大运交5”“大运交9”。
(四)施工内容
地质钻探。
航标调整情况和航行原则
(一)航标调整
1.撤销第3施工区、8施工区设置的勘察专用浮。
2.施工期间,原长江#5黑浮沿航道向西北方向移708米,原长江#4左右通航浮沿航道向西北方向移383米,原长江#4红浮沿航道垂直方向南移90米,原长江#5红浮沿航道垂直方向北移227米。
3.在2区施工占用水域4个角点位置处各设置1座专用浮标,自下而上依次命名为勘2区#1专用浮、勘2区#2专用浮、勘2区#3专用浮、勘2区#4专用浮,灯质分别为单号黄色单闪光、双号黄色双闪光。在2区施工占用水域下游东侧约400米处增设LH#4-1R虚拟航标。
(二)航路设置
本区施工期间,主航道上下行通航分道及上下行推荐航路均位于施工区北侧水域;长江#4左右通航浮和长江5#黑浮连线,长江#4红浮、LH#4-1R虚拟航标、长江#5红浮连线,中间水域为主航道上下行通航分道,外侧200米范围为推荐航路。
(三)航行原则
1.船长205米以上船舶及船长305米以上拖带船队禁止夜间(当日2200时-次日0500时)下行通过核心管制区,无法在白天时段通过核心管制区的应提前明确锚泊计划,等待通行;其余船舶允许全天候双向通行,海轮需依次排队通过施工水域。
2.船长205米以上船舶及305米以上拖带船队夜间上行通过核心管制区,应与通航分道内的其他船舶前后保持1海里以上的距离。
3.所有船舶航经核心管制区时须减速慢行,避免在核心管制区通航分道内并行或追越,海轮航经施工区附近时保持安全距离,通过时航速应控制在8-10节。
三、注意事项
(一)施工船舶艏艉抛4只锚,呈“八”字型分布,施工占用水域约为411m×502m。
(二)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落锚点显示警示标志,保持规定频道值守,发布航行安全信息,与过往船只加强联系。能见度不良、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及时停止作业。
(三)航行航经施工区附近水域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施工区域及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航速,与施工船保持安全距离,谨慎通过,禁止船舶在施工区域附近水域淌航、并行和追越。进出海轮锚地的大型船舶、航经长江#4左右通航浮附近水域和杨林河口进出的船舶,应提前发布航行动态,与过往船舶统一会让意图。
(五)本阶段施工结束后,航道部门将根据施工水域,对航标进行重新设置和调整,具体以航道部门或主管机关发布的通告为准,届时船舶航行原则将重新进行规范。
(六)施工结束不再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