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以来,江苏海事局积极构建跨部门协同学法用法机制,推动海事司法、行政执法、环保监管深度衔接。2026年9月9日上午,江苏海事局危管防污处、法规规范处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相关部门共同举办《生态环境法典》联学活动,通过实地调研、联学研讨、机制对接,深化法典条款的理解适用,凝聚长江大保护法治合力。
活动伊始,全体人员实地参观江苏海事局一站式解纷中心,详细了解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行情况,学习借鉴“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解纷模式。接着,与会人员共同登乘“海巡0605”艇,在会议室开展“第一议题”集中学习,集体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重要论述。随后进入法典联学研讨环节,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立足环保监管执法实践,重点解读法典立法精神与制度创新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内容;江苏海事局围绕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实际,系统梳理了法典对海事监管的新要求。随后,各方聚焦《江苏海事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指引(试行)》,就赔偿主体认定、磋商程序规范、修复效果评估等重点难点展开深入研讨,推动制度文件从“纸面”走向“实践”。最后,各单位实地调研了长江南京段船舶污染防治成果。
此次联学活动是深化海事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有益探索。各方明确,将以此次联学为起点,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机制,定期开展联合调研与实务研讨,协同完善船舶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推动法典规定转化为监管实效,以法治力量守护长江碧水,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