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海事局成立于2000年,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海事局设置办公室等8个内设机构,政务中心、指挥中心等2个处室办事机构,扬州仪征海事处等4个派出机构,均为正科级。扬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扬州海事局,承担市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扬州海事局辖区范围为小河口下口(上界)至泰州海螺码头上端以上(下界)北岸一侧及三江营夹江两岸岸线,管辖岸线总长约103公里,长江沿江岸线总长约81公里,江都三江营夹江岸线22公里,管辖水域合计约46公里。涵盖长江干线主航道、仪征捷水道、三江营夹江、新坝作业区等重点通航水域。辖区现有码头87座、泊位151个(开放泊位34个),港池2个,船舶修造企业20家,渡口1个,锚地1处,停泊区2处,临时停泊区1处,内河小型船舶临时待装待卸点1处,引航员登离轮水域1处,桥梁3座,取排水口12处,架空电缆4处,通江河口28处,水域要素齐全、监管点位分散。扬州海事局依照法律授权负责统一行使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维护通航环境和船舶航行秩序、水上搜救应急处置、口岸开放监管、服务航运经济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管理职责。
多年来,扬州海事局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水上搜救先进集体”“长航系统文明行业先进单位”“扬州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扬州市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等荣誉。1个青年集体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多个青年集体获评省、市级“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