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上海受端配套过江工程4区作业的航行通告
发布日期:2026-09-18 11:2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船舶: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将开展“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上海受端配套过江工程”4区作业,4区施工水域位于长江#4浮-#5浮主航道上行通航分道、上行推荐航路及北侧部分可航水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概况

(一)施工时间

2026年9月19日至9月27日(24小时)。

(二)施工水域

位于长江#4浮-#5浮主航道上行通航分道、上行推荐航路及北侧部分可航水域,共8个钻探孔位,具体坐标如下:

分区

编号

勘探

孔号

经度

纬度

4区

SY187

121.26867972

31.62173367

SY188

121.26817074

31.62179615

SY189

121.26799118

31.62138387

SY190

121.26748221

31.62144634

SY191

121.26730265

31.62103405

SY192

121.26679367

31.62109653

SY193

121.26661413

31.62068424

SY194

121.26610515

31.62074671

(三)施工船舶

“大运01”“皖蚌埠货2359”“大运交5”“大运交9”。

(四)施工内容

地质钻探。

航标调整情况和航行原则

(一)航标调整

1.撤销第2施工区设置的勘察专用浮。

2.在4区施工占用水域北侧2个角点位置处各设置1座专用浮标,自下而上依次命名为勘4区#1专用浮、勘4区#2专用浮,灯质分别为单号黄色单闪光、双号黄色双闪光。

3.施工期间,原长江#4红浮沿航道垂直方向南移90米,原长江#5红浮沿航道垂直方向南移313米。调整#5黑浮至4区施工占用水域南侧上角点,命名与灯质不变。在4区施工占用水域南侧下角点增设#4-1黑浮,灯质为绿色双闪光。在4分区施工占用水域南侧,#5红浮下游约800米处航道右边线上位置增设LH#4-1R虚拟航标。

(二)航路设置

本区施工期间,主航道上下行通航分道及下行推荐航路均位于施工区南侧水域,上行推荐航路位于施工区北侧水域。长江#4左右通航浮、长江#4-1黑浮、长江5#黑浮连线,长江#4红浮、LH#4-1R虚拟航标、长江#5红浮连线,中间水域为主航道上下行通航分道;长江#4红浮、LH#4-1R虚拟航标、长江#5红浮连线南侧200米范围为下行推荐航路;长江#4左右通航浮和施工区北侧上下两角点的勘4区#1专用浮、勘4区#2专用浮连线北侧200米范围为上行推荐航路。

(三)航行原则

1.船长205米以上船舶及船长305米以上拖带船队禁止夜间(当日2200时-次日0500时)下行通过核心管制区,无法在白天时段通过核心管制区的应提前明确锚泊计划,等待通行;其余船舶允许全天候双向通行,海轮需依次排队通过施工水域。

2.船长205米以上船舶及305米以上拖带船队夜间上行通过核心管制区,应与通航分道内的其他船舶前后保持1海里以上的距离。

3.所有船舶航经核心管制区时须减速慢行,避免在核心管制区通航分道内并行或追越,海轮航经施工区附近时保持安全距离,通过时航速应控制在8-10节。

4.上行小型船舶,满足吃水条件的,建议优先选择白茆沙北水道航行。

三、注意事项

(一)施工船舶艏艉抛4只锚,呈“八”字型分布,施工占用水域约为411m×357m。

(二)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落锚点显示警示标志,保持规定频道值守,发布航行安全信息,与过往船只加强联系。能见度不良、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及时停止作业。

(三)航行航经施工区附近水域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施工区域及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航速,与施工船保持安全距离,谨慎通过,禁止船舶在施工区域附近水域淌航、并行和追越。进出海轮锚地的大型船舶、航经长江#4左右通航浮附近水域和杨林河口进出的船舶,应提前发布航行动态,与过往船舶统一会让意图。

(五)本阶段施工结束后,航道部门将根据施工水域,对航标进行重新设置和调整,具体以航道部门或主管机关发布的通告为准,届时船舶航行原则将重新进行规范。

(六)施工结束不再另行通告。

 

 

太仓海事局

2026年9月18日


编辑:(太仓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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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仓局    时间:2026-09-18 11:21

各有关单位、船舶: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将开展“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上海受端配套过江工程”4区作业,4区施工水域位于长江#4浮-#5浮主航道上行通航分道、上行推荐航路及北侧部分可航水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概况

(一)施工时间

2026年9月19日至9月27日(24小时)。

(二)施工水域

位于长江#4浮-#5浮主航道上行通航分道、上行推荐航路及北侧部分可航水域,共8个钻探孔位,具体坐标如下:

分区

编号

勘探

孔号

经度

纬度

4区

SY187

121.26867972

31.62173367

SY188

121.26817074

31.62179615

SY189

121.26799118

31.62138387

SY190

121.26748221

31.62144634

SY191

121.26730265

31.62103405

SY192

121.26679367

31.62109653

SY193

121.26661413

31.62068424

SY194

121.26610515

31.62074671

(三)施工船舶

“大运01”“皖蚌埠货2359”“大运交5”“大运交9”。

(四)施工内容

地质钻探。

航标调整情况和航行原则

(一)航标调整

1.撤销第2施工区设置的勘察专用浮。

2.在4区施工占用水域北侧2个角点位置处各设置1座专用浮标,自下而上依次命名为勘4区#1专用浮、勘4区#2专用浮,灯质分别为单号黄色单闪光、双号黄色双闪光。

3.施工期间,原长江#4红浮沿航道垂直方向南移90米,原长江#5红浮沿航道垂直方向南移313米。调整#5黑浮至4区施工占用水域南侧上角点,命名与灯质不变。在4区施工占用水域南侧下角点增设#4-1黑浮,灯质为绿色双闪光。在4分区施工占用水域南侧,#5红浮下游约800米处航道右边线上位置增设LH#4-1R虚拟航标。

(二)航路设置

本区施工期间,主航道上下行通航分道及下行推荐航路均位于施工区南侧水域,上行推荐航路位于施工区北侧水域。长江#4左右通航浮、长江#4-1黑浮、长江5#黑浮连线,长江#4红浮、LH#4-1R虚拟航标、长江#5红浮连线,中间水域为主航道上下行通航分道;长江#4红浮、LH#4-1R虚拟航标、长江#5红浮连线南侧200米范围为下行推荐航路;长江#4左右通航浮和施工区北侧上下两角点的勘4区#1专用浮、勘4区#2专用浮连线北侧200米范围为上行推荐航路。

(三)航行原则

1.船长205米以上船舶及船长305米以上拖带船队禁止夜间(当日2200时-次日0500时)下行通过核心管制区,无法在白天时段通过核心管制区的应提前明确锚泊计划,等待通行;其余船舶允许全天候双向通行,海轮需依次排队通过施工水域。

2.船长205米以上船舶及305米以上拖带船队夜间上行通过核心管制区,应与通航分道内的其他船舶前后保持1海里以上的距离。

3.所有船舶航经核心管制区时须减速慢行,避免在核心管制区通航分道内并行或追越,海轮航经施工区附近时保持安全距离,通过时航速应控制在8-10节。

4.上行小型船舶,满足吃水条件的,建议优先选择白茆沙北水道航行。

三、注意事项

(一)施工船舶艏艉抛4只锚,呈“八”字型分布,施工占用水域约为411m×357m。

(二)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落锚点显示警示标志,保持规定频道值守,发布航行安全信息,与过往船只加强联系。能见度不良、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及时停止作业。

(三)航行航经施工区附近水域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施工区域及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航速,与施工船保持安全距离,谨慎通过,禁止船舶在施工区域附近水域淌航、并行和追越。进出海轮锚地的大型船舶、航经长江#4左右通航浮附近水域和杨林河口进出的船舶,应提前发布航行动态,与过往船舶统一会让意图。

(五)本阶段施工结束后,航道部门将根据施工水域,对航标进行重新设置和调整,具体以航道部门或主管机关发布的通告为准,届时船舶航行原则将重新进行规范。

(六)施工结束不再另行通告。

 

 

太仓海事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