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烟港电拖1”轮试航航行通告—苏航通〔2026〕1280号
发布日期:2026-09-28 18: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船舶:

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建造的“烟港电拖1”轮定于2026年9月29日至30日由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码头往返至长江仪征水道水域进行试航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烟港电拖1,推(拖)船,MMSI:412449550,船舶总长35.7米,型宽10.4米,型深5.05米,前吃水3米,后吃水3米,总吨493,净吨148,主机功率3680千瓦,水面以上最大高度16.9米;试航随船人数29人。

二、作业时间

2026年9月29日至30日,每日0930时—1700时。

三、作业水域

长江仪征水道#115浮至#119浮水域。

四、船舶联系方式

试航船长:邓华卫,联系电话:13914587606。

五、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航路规定,按要求显示信号,保持AIS正常开启;

(二)试航船舶航经桥区、VTS报告线和交通管制区等水域,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三)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前不得进行效用试验和任何有碍航行安全的设备调试;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和开始效用试验时,应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四)试航船舶应在VHF规定频道加强值守和与过往船舶的联络;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间距,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五)试航船舶如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应停止试航,并尽快转移至安全水域停泊;

(六)试航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镇江海事局

       2026年9月28日


编辑:(镇江指挥中心)
信息来源:镇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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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烟港电拖1”轮试航航行通告—苏航通〔2026〕1280号

来源:镇江局    时间:2026-09-28 18:08

各有关单位、船舶:

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建造的“烟港电拖1”轮定于2026年9月29日至30日由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码头往返至长江仪征水道水域进行试航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烟港电拖1,推(拖)船,MMSI:412449550,船舶总长35.7米,型宽10.4米,型深5.05米,前吃水3米,后吃水3米,总吨493,净吨148,主机功率3680千瓦,水面以上最大高度16.9米;试航随船人数29人。

二、作业时间

2026年9月29日至30日,每日0930时—1700时。

三、作业水域

长江仪征水道#115浮至#119浮水域。

四、船舶联系方式

试航船长:邓华卫,联系电话:13914587606。

五、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航路规定,按要求显示信号,保持AIS正常开启;

(二)试航船舶航经桥区、VTS报告线和交通管制区等水域,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三)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前不得进行效用试验和任何有碍航行安全的设备调试;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和开始效用试验时,应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四)试航船舶应在VHF规定频道加强值守和与过往船舶的联络;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间距,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五)试航船舶如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应停止试航,并尽快转移至安全水域停泊;

(六)试航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镇江海事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