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缪昌文主持江苏海事局全面工作,分管党组工作部(组织处),联系南京海事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一意协助局长负责财务会计、人事教育、危管防污、安全管理及其他专项工作,分管财务会计处、人事教育处、危管防污处、安全管理处,联系镇江海事局、扬州海事局、常州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潘江华主管纪检工作,分管纪检办公室;协助局长负责审计、宣传、机关党建、工会及其他专项工作,分管审计处、宣传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协助分管党组工作部(组织处),联系南通海事局、常熟海事局、太仓海事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辛剑协助局长负责法规规范、执法督察、指挥搜救、通航管理、船舶监督、科技信息及其他专项工作,分管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通航管理处、船舶监督处、科技信息处,联系泰州海事局、江阴海事局、张家港海事局。

    二级巡视员(副局级)郑跃峰协助局长负责机关行政、综合计划、船员管理、基建装备、政务服务、船员考试及其他专项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综合计划处、船员管理处、基建装备处、政务中心、船员考试中心。

    潘江华和辛剑同志担任江苏海事局新闻发言人。

    党组书记、局长请休假、长期出差时,报请上级同意后指定在家局领导主持工作。

    其他局领导请休假、长期出差时,经党组书记、局长同意,局领导分工替代关系调整如下: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一意分管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辛剑替代;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潘江华主管和分管工作由二级巡视员(副局级)郑跃峰替代;

    党组成员、副局长辛剑分管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一意替代;

    二级巡视员(副局级)郑跃峰协助分管工作由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潘江华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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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缪昌文主持江苏海事局全面工作,分管党组工作部(组织处),联系南京海事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一意协助局长负责财务会计、人事教育、危管防污、安全管理及其他专项工作,分管财务会计处、人事教育处、危管防污处、安全管理处,联系镇江海事局、扬州海事局、常州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潘江华主管纪检工作,分管纪检办公室;协助局长负责审计、宣传、机关党建、工会及其他专项工作,分管审计处、宣传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协助分管党组工作部(组织处),联系南通海事局、常熟海事局、太仓海事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辛剑协助局长负责法规规范、执法督察、指挥搜救、通航管理、船舶监督、科技信息及其他专项工作,分管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通航管理处、船舶监督处、科技信息处,联系泰州海事局、江阴海事局、张家港海事局。

二级巡视员(副局级)郑跃峰协助局长负责机关行政、综合计划、船员管理、基建装备、政务服务、船员考试及其他专项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综合计划处、船员管理处、基建装备处、政务中心、船员考试中心。

潘江华和辛剑同志担任江苏海事局新闻发言人。

党组书记、局长请休假、长期出差时,报请上级同意后指定在家局领导主持工作。

其他局领导请休假、长期出差时,经党组书记、局长同意,局领导分工替代关系调整如下: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一意分管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辛剑替代;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潘江华主管和分管工作由二级巡视员(副局级)郑跃峰替代;

党组成员、副局长辛剑分管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一意替代;

二级巡视员(副局级)郑跃峰协助分管工作由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潘江华替代。